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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共建設績效評估機制之探討

二、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比率偏高,或未能適時依據環境及時空變遷採滾動式修正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公共建設績效評估機制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我國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與績效評估機制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鄭寧、羅玉姍

(一)公共建設計畫先期規劃未盡周延,肇致計畫修正比率偏高

依國發會提供之「103年度屆期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及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成效檢討報告」,98年度至103年度共檢討240件屆期公共建設計畫,計有150件計畫辦理修正,比率為62.5%,自101年度起修正比率開始攀升(詳附圖3-2-1),於103年度達到最高,檢討29件計畫中共24件計畫辦理修正,比率高達82.76%,有6件計畫係因延長期程與調整經費,有7件計畫僅為調整期程,另有6件計畫則為調整經費,尚有5件計畫為修正工作項目或內容,其中「台灣光子源土木建築計畫」等7件計畫甚至修正3次以上,顯示相關計畫前期作業似未盡周妥,致後續修正次數頻繁,允宜改進。

附圖3-2-1:98年度至103年度屆期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比率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103年度屆期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及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成效檢討報告」。

(二)部分計畫未能適時依據環境及時空變遷採滾動式修正

復查農委會等7機關同註2100年度至104年度完工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未經修正之計畫中有28件計畫之實支數低於計畫原訂總經費80%或高於原訂總經費120%。又據相關機關說明,上開計畫實際支出與預定總經費差異,主要係來自計畫多次流標,抑或分項計畫暫緩推動或併入其他計畫執行所致,其中暫未進行或合併其他計畫辦理之計畫,雖似依據實際辦理情形調整計畫執行內容,然渠等計畫之變更均未報請行政院修正其計畫內容,而係逕將相關分項計畫暫緩或預計納入他項計畫辦理,是否能實質達到配合環境及時空變遷而做滾動式調整修正,恐無法確認,且亦可能導致原預算資源未能妥善分配,使資源無法有效運用。

綜上,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因前期作業未能審慎規劃,導致計畫須一再修正,恐使計畫執行進度延宕,或所需經費預算不斷攀升,致資源分配欠妥,允應加強相關前期規劃作業;又部分公共建設計畫未經報院修正,逕將其分項計畫予以暫緩或納入其他計畫辦理,難謂配合環境及時空變遷進行計畫滾動式修正調整,實待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