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建設計畫應審慎辦理各項工程作業,並與相關單位建立良好溝通,以避免發生計畫停辦或預算已編列卻無法動工之情形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公共建設績效評估機制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檢討與結論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鄭寧、羅玉姍
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因較具爭議性或有嫌惡設施之虞,於動工前或施工後即遭遇地方政府反對、民眾抗爭等困境,致計畫面臨停止辦理或編列預算卻遲遲未能執行,使分配之預算無法支用,造成資源無法有效運用,為避免是類情事一再發生,允應強化公共建設計畫之前期規劃作業,審慎考量計畫之可行性及評估各類替代方案,並於計畫實際辦理時,隨時注意廠商履約狀況,且加強與相關單位間之溝通及協調,減少計畫停工情形發生,使計畫得以如期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