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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共建設績效評估機制之探討

六、允應儘速建立再評估制度及退場機制,使已不具效益之計畫及時停止辦理,以避免浪費公帑及虛擲人力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公共建設績效評估機制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檢討與結論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鄭寧、羅玉姍

現行公共建設計畫相關規範,計畫核定執行後,僅能由主管機關提出修正,行政院則只有被動審核權,尚無主動要求計畫停辦之機制,然主管機關如未能適時檢視評估所辦理之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執行實際狀況,進而修正調整計畫內容或停辦不具效益之計畫,導致已無效益之計畫持續執行,將浪費國家有限之資源及人力,爰國發會允應檢討現行法規,儘速建立公共建設計畫之再評估制度及退場機制,以利預算合理配置,並使資源能獲得最有效之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