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資訊科技迅速發展,科技業者陸續藉由資訊優勢跨足金融服務,且新創公司亦紛紛加入競爭,衝擊既有金融業服務型態。茲說明如下:
(一)新創業者競爭,衝擊現有金融業
全球金融科技發展迄今,科技業及新創事業已陸續跨足金融服務,包括行動通訊業者如美國蘋果公司及韓國三星公司發展行動支付業務(Apple pay及Samsung pay),電子商務平臺業者如中國大陸阿里巴巴集團發展第三方支付業務(支付寶)、網路理財業務(餘額寶)、及與騰訊公司合資之網路保險業務(中安網路保險),新創公司如英國Zopa成立之P2P借貸平台,提供個人貸款服務等。
而我國方面,則有遊戲業者轉投資之歐付寶、樂點、智付寶,電子商務平臺業者轉投資之國際連、科技業者轉投資之台灣第三方等5家新創業者,經核准為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亦有遊戲業者出資成立之創夢市集辦理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等,在這波非金融業之新創業者加入金融服務體系競爭下,既有金融機構經營與發展勢已面臨衝擊。
(二)金融科技衍生之營業型態改變,可能使金融機構據點縮編,影響就業人員及老年人口與偏遠地區金融服務
隨著網路普及,線上業務逐步開放,再加上機器人理財顧問研發,開戶、交易、投保等均得透過網路完成,降低臨櫃需求,從而可能導致金融機構據點及人力縮編。以銀行業所受衝擊為例,歐美銀行實體分行數及臨櫃人力已持續縮減;而我國之本國及外商銀行基於降低營運成本及金融科技發展之資金需求,已陸續裁撤分行,其中104年申請裁撤分行包括合庫26家分行、渣打銀7家、匯豐銀行2家,且花旗銀行和匯豐銀行105年公告,自3月起將各自裁撤旗下4家分行。且投信投顧業者方面,可能因基富通證券公司規劃建置單一基金網路銷售平台而影響銷售通路,另其他保險、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亦可能因線上交易活絡,而減少分支機構之設立。故此,除衝擊金融從業人員就業機會外,不無可能影響不擅使用行動裝置與網路而須仰賴實體服務之老年人口或偏遠地區。
(三)金融機構員工訓練及轉型計畫甫於104年底研擬完成並陸續執行,辦理成效仍待觀察
截至105年4月底止,我國金融機構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本國銀行、保險、證券商、投信投顧及期貨業者等,總機構計有364家,分支機構計4,919處,從業人員計有55萬6,615名,將可能面臨未來金融機構營業型態轉變之衝擊。金管會雖已請業者或相關公會研擬員工訓練及轉型計畫,並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支應所需經費,惟相關計畫甫於104年底研擬完成,仍有待業者持續辦理並觀察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