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現行橋梁建設之設計、養護及管理機制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橋梁建設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我國橋梁建設之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楊莉敏
(一)橋梁建設設計規範
鐵公路橋梁設計主要依據「鐵路橋梁設計規範」及「公路橋梁設計規範」辦理,耐震設計部分,則依據「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及「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辦理。
(二)橋梁建設養護及管理機制
1.依據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33條規定,橋梁係屬公路養護範圍,同規則第34條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健全養護制度,應自行或指定其所屬機關(構)就其所管路線情形,依照下列重點編訂養護手冊:一、巡查檢測之項目、方法、頻率及注意事項。二、養護資訊管理系統之建置及運用。三、各項設施養護方法之規範及選擇。四、養護、檢測人員之管理及培訓。五、養護車輛、機具之調配及維護。六、養護材料之儲備、登記及調度。七、災害防救之通報、管制及搶修。八、養護績效之督導及考核。」
2.鐵路橋梁養護係依據鐵路修建養護規則辦理,另鐵路法第41條規定:「交通部應定期或視需要,派員視察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之工程、材料、營業、運輸、財務、會計、財產實況及附屬事業之經營等情形;必要時,得予查核,並命其提出有關文件、帳冊,如認為辦理不善,應命其限期改善。」同法第44條之1,有關國營鐵路之監督準用第44條規定。交通部於100年1月18日成立鐵路營運監理小組,「辦理鐵路設備(施)檢修、養護等相關監督事項」為其工作項目之一。辦理臺鐵、高鐵、森鐵及糖鐵營運定期檢查,針對特殊、異常事件或復駛辦理臨時檢查及鐵路履勘作業監理業務。
3.交通部訂有「臺灣地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督導考核及評鑑實施要點」,由高公局、公路總局及臺鐵局自行辦理督導考核所屬公務段橋梁維護管理作業,縣市政府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則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主辦,以確保橋梁結構穩定,延長橋梁壽命,維護用人安全。
下載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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