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已停用橋梁應分級列管,並積極處理後續事宜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橋梁建設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楊莉敏
應全面檢視全國已停用橋梁現況並分級列管;已喪失原建設目的者應審慎評估存續價值,如不具未來經濟效益或保存價值者,應擬定後續拆除計畫,並依相關法規積極辦理。而對已停用橋梁均應提供必要養護機制,以降低橋梁閒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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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1
2016-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