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政府經費派赴國外從事考察、進修、研究、實習及其他活動之人員,應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之規定,於返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出國報告,公開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供民眾查詢瀏覽;行政院以外之機關則準用上開規定辦理。該資訊網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建置維護,係政府資訊公開平臺,提供中央機關出國報告查詢、瀏覽及全文下載。經查:
(一)部分出國報告書未依規定登錄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第6點規定,各機關派員出國考察,須於返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出國報告,經查102年度至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出國人員逾期提出出國報告者,包括總統府主管等機關,其中總統府主管102年度至104年度出國報告逾期提出合計34件最多,農業委員會30件居次,法務部23件排第3(詳附表12),相關機關允應檢討改進,避免再度發生出國報告逾期提出情事。
附表12: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報告逾期提出件數統計表
單位:件數
機關名稱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合計
總統府
12
8
14
34
司法院
1
1
5
7
考試院
2
0
0
2
外交部
0
2
0
2
財政部
1
0
0
1
教育部
3
3
3
9
法務部
11
7
5
23
經濟部
1
5
4
10
交通部
2
3
8
13
衛生福利部
2
7
2
11
文化部
3
3
2
8
勞動部
4
4
8
16
大陸委員會
1
0
1
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
0
3
3
原子能委員會
0
8
2
10
農業委員會
7
14
9
30
原住民族委員會
1
1
0
2
人事行政總處
1
0
0
1
※註:1.資料來源,依據105年4月各主管機關提供資料,本研究彙整。
(二)近3年部分出國考察計畫雷同,觀摩或學習目標類似,出國計畫之效益性待斟酌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3點規定:「本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四)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3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經查102年度至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報告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包括司法院等主管機關,其中文化部及所屬102年度至104年度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合計28件最多,教育部及所屬24件居次,大陸委員會8件排第3(詳附表13),以司法院為例,連續3年派員赴韓國考察國民參審制度實務運作計畫,恐有經費資源重複投入之情形。鑒於政府財政拮据,各機關應儘量避免研提相同出國計畫,因其觀摩或學習目標類似,所提之具體建議亦可能類似,恐降低出國計畫之效益性,建議各機關除例行性參加國際會議或年會外,應全面檢討派員出國計畫。
附表13: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明細表
單位:件數
機關名稱
項目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司法院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2
2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1.派員赴日本考察裁判員制度實務運作計畫(日本)
2.派員赴韓國考察國民參審制度實務運作計畫(韓國)
1.派員赴日本考察裁判員制度實務運作計畫(日本)
2.派員赴韓國考察國民參審制度實務運作計畫(韓國)
派員赴韓國考察國民參審制度實務運作計畫(韓國)
中央警察大學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美國姊妹校遊學團交流計畫(美國)
美國姊妹校遊學團交流計畫(美國)
美國姊妹校遊學團交流計畫(美國)
消防署及所屬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0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考察災害防救演習(美國)
0
考察災害防救演習(美國)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東南亞地區領務訪察團暨實地訪查泰國受理護照申辦作業流程及相關防偽機制(越南、泰國、印尼)
晶片護照製發作業考察(法國、比利時、瑞典)
晶片護照製發作業考察(丹麥、芬蘭)
教育部本部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4
4
5
計畫名稱及地點
1.參加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所辦臺灣高等教育展、文華之夜慶典活動(馬來西亞)
2.參加海外臺灣學校董事長、校長、家長會長聯席會議(越南)
3.視察海外臺灣學校財產管理、會計制度及文書檔案相關作業(印尼、馬來西亞)
4.辦理僑生回國升讀五專職校學科考試(泰國)
1.參加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所辦臺灣高等教育展、文華之夜慶典活動(馬來西亞)
2.參加海外臺灣學校董事長、校長、家長會長聯席會議(馬來西亞)
3.協助海聯會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講座及招生宣導説明會(印尼)
4.辦理僑生回國升讀五專職校學科考試(泰國)
1.參加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所辦臺灣高等教育展、文華之夜慶典活動(馬來西亞)
2.參加海外臺灣學校董事長、校長、家長會長聯席會議(馬來西亞)
3.協助海聯會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講座及招生宣導説明會(印尼)
4.辦理僑生回國升讀五專職校學科考試(泰國)
5.協助海聯會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講座及招生宣導説明會(緬甸)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2
2
2
計畫名稱及地點
1.參加美國圖書館學會(ALA)2013年會及參訪圖書館,(美國)
2.參加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2013年會暨參訪圖書館(新加坡)
1.參加美國圖書館學會(ALA)2014年會及參訪圖書館(美國)
2.參加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2014年會暨參訪圖書館(法國)
1.參加美國圖書館學會(ALA)2015年會及參訪圖書館(美國)
2.參加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2015年會暨參訪圖書館(南非)。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2
2
計畫名稱及地點
參加國際環境青年領導力會議及交流(以色列)
1.103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參訪(韓國)
2.參加青年相關國際會議、拜會青年交流委員會(以色列)
1.104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參訪(日本)
2.參加國際環境青年領導力會議及交流(以色列)
司法官學院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0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考察改制後之司法官培訓制度及參審、觀審制之實際運作與教育規劃(日本、韓國)
0
考察司法官培訓及在職教育制度(新加坡)
水利署及所屬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0
2
2
計畫名稱及地點
0
1.國際灌溉排水協會年會及研討會(韓國)
2.國際水資源週活動(新加坡)
1.國際灌溉排水協會年會及研討會(法國)
2.國際水資源週活動(新加坡)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0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0
2014日本關西 (京都,大阪)半導體產業拓銷團(日本)
參訪2015日本授權展暨商機拓展(日本)
社會及家庭署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0
1
2
計畫名稱及地點
0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舉辦之相關會議(紐約)
1.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舉辦之相關會議(紐約)
2.參與2014社會企業世界論壇(韓國)
文化部本部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4
3
4
計畫名稱及地點
1.出席第23屆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員大會暨國際研討會及所屬之國際專業委員會會議與交流(巴西)。
2.考察「2013年馬來西亞海外華文書市」(馬來西亞) 。
3.主持年度臺法文化獎頒獎(法國)。
4.「趨勢計畫」甄選文化行政人才赴法研習(法國)。
1.出席博物館協會年會及博物館行政暨博物館管理運作機制會議與交流(英國)。
2.主持年度臺法文化獎頒獎(法國)。
3.「趨勢計畫」甄選文化行政人才赴法研習(法國)。
1.赴法國巴黎辦理出席國際博物館協會第30屆聯大會常會計畫(法國)。
2.派員參加「2015年馬來西亞海外華文書市」(馬來西亞)。
3.主持年度臺法文化獎頒獎(法國)。
4.「趨勢計畫」甄選文化行政人才赴法研習(法國)。
文化資產局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日本古物保存維護機制及進出口管理實務考察計畫(日本)。
2014日本文化財保存技術之傳統名匠活動暨保存團體考察計畫(日本)。
日本古建築保存與防災策略考察計畫(日本)。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3
2
3
計畫名稱及地點
1.出席重要國際影展、市場展及相關會議:參加亞洲紀錄片大會(馬來西亞)、2013年法國「坎城電影市場展」(法國)。
2.參加重要國際影視展或市場展會議:參加2013首爾電視節(韓國)、2013新加坡亞洲電視節(新加坡)。
3.出席坎城國際唱片展舉辦之國際論壇:「2013年法國坎城MIDEM國際唱片展」活動(法國)。
1.出席重要國際電影會議、年會、國際影展及市場展:參加2014年法國「坎城電影市場展」(法國)。
2.出席亞洲地區重要國際影視展:參加「2014東京國際電視展TIFFCOM」(日本)、「2014新加坡亞洲電視節ATF」(新加坡)。
1.出席重要國際影展、市場展、年會及國際電影會議:參加「2015法國坎城影展暨電影市場展」(法國)。
2.出席亞太地區重要國際影視展:參加「韓國文化創意產業及新媒體內容參訪團」(韓國)、「越南國際電影及電視技術展覽會」(越南)。
3.參加歐美地區重要國際唱片展及音樂節活動:參加法國坎城MIDEM國際唱片展(法國)。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為辦理國美館六大國際性雙年展訪察歐洲地區重要雙年展活動(義大利)。
辦理第14屆國際威尼斯建築雙年展臺灣館展覽計畫(義大利)。
辦理國美館五大國際性雙年展訪察歐洲地區重要雙年展活動,作為未來辦理國際性雙年展活動之規劃參考(奧地利)。
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東京國際家具生活設計展(日本)。
東京國際家具生活設計展(日本)。
東京國際家具生活設計展(日本)。
勞動部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全國模範勞工出國參訪活動(日本)
全國模範勞工出國參訪活動(新加坡)
全國模範勞工出國參訪活動(日本)
大陸委員會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3
3
2
計畫名稱及地點
1.考察暨大陸政策之宣導(北美、歐洲及東亞等國家)
2.國內兩岸新聞記者與海外智庫之聯繫(美、歐及亞太地區)
3.向海外僑學界人士及海外臺商宣導大陸政策及兩岸協商成果(美、歐及亞太地區)
1.考察暨大陸政策之宣導(北美、歐洲及東亞等國家)
2.國內兩岸新聞記者與海外智庫之聯繫(美、歐及亞太地區)
3.向海外僑學界人士及海外臺商宣導大陸政策及兩岸協商成果(美、歐及亞太地區)
1.國內兩岸新聞記者與海外智庫之聯繫(美、歐及亞太地區)
2.向海外僑學界人士及海外臺商宣導大陸政策及兩岸協商成果(美、歐及亞太地區)
水土保持局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0
0
2
計畫名稱及地點
0
0
1.泰國地滑崩塌及地表沖蝕預防計畫考察(泰國)
2.泰國山坡地利用管理之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建置(泰國)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0
0
計畫名稱及地點
抗逆境十字花科蔬菜品種現況調查及種源蒐集(印度)
0
0
漁業署
3年內相同考察計畫項數
1
1
1
計畫名稱及地點
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員(各洋區)
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員(各洋區)
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員(各洋區)
※註:1.資料來源,依據105年4月各主管機關提供資料,本研究彙整。
2.102年度所列計畫名稱係與100年度至101年度計畫名稱雷同,103年度所列計畫名稱係與101年度至102年度計畫名稱雷同,104年度所列計畫名稱係與102年度至103年度計畫名稱雷同。
(三)出國報告歸屬限閱比例偏高,似有規避監督之嫌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第2點規定,各機關出國報告除屬機密性質外,均應上傳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建置之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各機關得自行依報告性質或內容將其核定為公開、限閱或機密等3類。如核定為機密等級者,報告內容毋須上傳該會網站,如核定為限閱者,雖需將報告上傳網站,惟並不對外公開,僅機關內少數權責人員得查詢內容。以僑務委員會為例,該會平均每年提出之出國報告約50件(詳附表12),除少數機密性質活動外(如隨同總統、行政院院長出訪邦交國等行程)外,99年度至103年度約8成以上報告均歸為限閱類別,公開報告比率不及2成,104年度限閱比率始有明顯下降,惟歷年出國報告歸屬限閱比例仍偏高,似有規避監督之嫌,為使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通,應提高公開報告比率,以擴大出國報告對外揭露之範圍。
附表12:僑務委員會99年度至104年度出國報告歸類及對外揭露概況表 單位:件數;%
年度
提出出國
報告數
出國報告歸類及揭露情形
公開
限閱
機密
件數
比率
件數
比率
件數
比率
99
52
9
17.31
42
80.77
1
1.92
100
54
8
14.82
45
83.33
1
1.85
101
52
9
17.31
41
78.85
2
3.84
102
47
7
14.89
40
85.11
0
0
103
59
4
6.78
50
84.75
5
8.47
104
51
32
62.75
18
35.29
1
1.96
※註:1.資料來源,僑務委員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