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有不動產活化收益之探討

肆、建議與結論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國有不動產活化收益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建議與結論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周春梅

自99年起行政院宣布停止標售大面積國有土地政策以來,對於增加政府收入以減輕國家政府財政負擔而言,不啻是一衝擊,故「活化資產、永續財政」成為政府當前國家資產施政重要目標。近年來在平衡「經濟發展」、「社會公益」及「永續環境」前提下,台灣社會面臨轉型正義議題,對於政府機關有賤租國家財產之疑慮,社會各界及民意機關莫不期待政府有所作為。爰本報告謹就法制面與預算面探討中央各管理機關辦理國有不動產活化收益現況問題,發現土地出租年租金以申報地價為計收基礎,能否確切反映土地使用之經濟價值,有待商榷;設定地上權地租與公告地價之連動關係,恐將使開發業者開發成本不確定因素增加,連帶增加開發案之不確定性,影響地上權業務之拓展;列管大面積國有建築用地仍有閒置、低度利用等未盡妥適情事。

針對前述問題,本報告研議之改進方向為:為維護國有土地利益,一律以申報地價固定年息作為計收基礎之土地年租金,允應將承租者使用用途可能創造之價值列入考量,或改以與市價價格背離度較小之公告現值取而代之,俾符公平正義;為免受公告地價調整之牽制,允宜研議另行建構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地租收取標準與制度之可行性,降低未來開發業者對地租不確定因素之疑慮,俾有助以地上權活化國有土地業務之拓展。

(分機:1934 周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