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與建議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現況及政府預算配置與運用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馮岑岑
面對占我國人口將近5%且每年不斷增加之身障族群,暨103年CRPD施行法之通過,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在處理身障相關事務時,均應改變思維並正視身障者各項權益乃是其「權利」而非「福利」,政府各級機關均有義務積極介入並促進其權益。
身障者之權益保障,從生涯面觀之,包含出生(先天致障者)、幼兒保育、就學、就業、工作、退休、養老等各個階段,一旦成為身障者,終其一生皆需政府、社會與家人予以較多關懷、了解、尊重與支持;從涵蓋面觀之,包括居家環境、社區融合、生活支持、經濟安全、復健醫療、保險、公共環境、資訊環境、旅遊、藝文活動、體育活動、政治法律、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各個面向。因此,政府在規劃與推動身障事務時,宜充分考量身障者各個階段與不同面向之需求,方能尋求其最大福祉。謹提出下列4項建議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