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允宜強化對各部會身障者權益保障業務之整合與監督機制,以確實監督各部會身障權益保障政策之推動與預算編列之合理性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現況及政府預算配置與運用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馮岑岑
政府對身障者之服務當以其福祉為優先,惟身障者與一般人不同,現今社會環境多使其無法與一般人平等共融生活,因此在推動與保障其權益時應多方考量,並以其最有利之方式為之。是以,如何掌握每一位身障者狀況,適時、適地、適性的全方位提供其所需服務,真正解其所苦即為課題。
中央政府對身障者各項權益保障之政策規劃與推動,目前分散於15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由於各主管機關之重視程度、推動時程及預算編列均落差頗大,致政策規劃與推動未能涵蓋各層面,近年身障權益保障預算仍偏重於社會福利服務支出(含健保補助100至105年度平均占91.78%)、教育支出(100至105年度平均占4.97%)等,其他層面未見同步重視,且仍有財政部賦稅署、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公共工程委員會等4個主管機關未編列預算。在跨部會之協調整合方面,目前於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下各設推動小組,由該等小組每4個月召開跨部會會議1次,規劃、協調身障政策與事項。
為能全方位推動身障者之各項權益,政府允宜強化各部會之整合與監督機制,以落實監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身障政策之推動與身障預算編列之合理性,方符合CRPD施行法之意旨,積極促進各項身障者權利之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