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effrey Carmichael與Robert Palacios於2003年世界銀行舉辦之第2屆公共退休基金管理研討會(2nd Public Pension Fund Management Conference)所發表之「公共退休基金管理架構(A Framework for Public Pension Fund Management)」一文中指出,公共退休基金經營管理可由3個層面加以探討,包括治理(governance)、課責性(accountability)及投資政策(investment policy)。其中,治理係指管理架構、人員組成及監管機制等;課責性涉及業管人員之行為規範及基金資訊揭露情形等;投資政策則包括界定績效目標與可承受之風險承受度及資產配置之考量因素等。
目前政府各類職域退休及保險制度,實際進行資金投資運用者,包括第二層法定職業退休金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軍公教退撫基金)、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舊制私校退撫基金)、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以下簡稱新制私校退撫儲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以下簡稱舊制勞退基金)及新制勞工退休基金(以下簡稱新制勞退基金);第一層法定公共年金(強制社會保險)之新制公教保險準備金(以下簡稱公保準備金)、勞工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國保基金)。以下謹以基金治理、課責性及投資政策等3層面為架構,簡要說明前揭各基金經營概況如次:
(一)基金治理(詳如附表6)
1.管理架構:各社會保險及政府退休基金依法設有基金管理單位或機關,並辦理基金收支、保管、投資運用及委託經營等相關業務。
2.組織成員:除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屬財團法人性質,其人員任免依其內部工作規則辦理外,我國主要社會保險及公共退休基金管理機構均屬行政機關、公營行庫,人員任免分別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關人員進用辦法及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等相關人事法規辦理。
3.委託經營: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及公共退休基金因應基金規模逐年擴增及專業人力不敷運用,就資金之運用,除採自行經營外,另在相關法令規範下(詳附表7),得辦理委託經營業務,受託者主要係符合一定資格之國、內外金融機構。
4.監督機制
(1)內部監督:各政府退休及保險基金管理機關藉由組織分工,多透過稽核部門辦理內控。設立基金者,中央主管機關另設置由政府代表、學者專家及利益團體代表共同組成之專責監理單位或機關,就管理機構業務作為進行事前審查及事後監督。
(2)外部監督:受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監察院、立法院等機關定期及不定期之監督、查核,確保基金妥適運用。
附表6:我國各類政府退休及保險基金管理架構及監督機制概況
項目
基金
設立依據
中央主管機關
主要管理或受託單位、機關
監理(督)單位、機關
軍公教退撫基金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銓敘部
退撫基金管理會(自營或委託國內、外投信業者)
退撫基金監理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監察院、立法院等
舊制私校退撫基金、新制私校退撫儲金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教育部
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
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
舊制勞退基金
勞動基準法
勞動部
台灣銀行、勞動基金運用局(自營或委託國內、外投信業者)
勞動基金監理會
新制勞退基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保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自營或委託國內、外投信業者)
公保準備金
公教人員保險法
銓敘部
台灣銀行
公保監理會
勞保基金
勞工保險條例
勞動部
勞保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自營或委託國內、外投信業者)
勞保監理會
國保基金
國民年金法
衛福部
勞保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自營或委託國內、外投信業者)
國民年金監理會
※註:1.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表7:我國各類政府退休及保險基金委託經營授權法源及主要規範
基金別
授權法源
主要規範
軍公教退撫
基金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2條)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舊制私校退撫基金、新制私校退撫儲金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33條)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
舊制勞退基金
勞動基準法(第56條)
勞動基金委託經營要點
新制勞退基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3條)
勞動基金委託經營要點
公保準備金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
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勞保基金
勞工保險條例(第67條)、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2條)
勞動基金委託經營要點
國保基金
國民年金法(第48條)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註:1.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本研究整理。
(二)課責性
1.對業管人員之行為規範
(1)通用行為規範:除屬財團法人性質之私校退撫儲金會依其內部工作規則規範所屬業管人員外,我國各基金管理機構人員則適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人員服務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
(2)機關自訂規範:除私校退撫儲金會因投資運用標的均為共同基金(以海外共同基金為主),較未涉及投資個別股票之利益迴避事項,爰未針對相關行為明訂規範外,政府各退休及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針對自行經營業務部分,多考量任務特性,另訂定特別規範,確保所屬人員嚴守業務保密責任及履行利益迴避原則,相關人員行為獎懲,則依相關人事法規或內部工作規則辦理。至於委託經營部分,自受託機構選定過程(包括資格及計畫審查、管理費率之議定及契約簽訂等)至實際委託經營,各委託機構就委託經營辦法及委託投資契約,針對受託機構表現訂有獎懲機制,對績效良好之業者,透過增加委託額度、績效管理費及延長委託期限予以鼓勵,至於表現欠佳之業者亦得減少委託額度或終止契約。
2.基金投資運用資訊揭露情形:各基金管理機構目前均透過所屬網站定期公告基金投資運用情形資料(詳附表8),包括整體投資績效、主要資產配置情形及所涉經管費用等,供外界閱覽。
附表8:各類政府退休及保險基金主要投資運用資訊之定期揭露概況
項目
基金別
頻率
主要投資運用資訊項目
軍公教退撫基金
每月
整體投資績效及運用、國內委託投資績效、績效指標及排名、提前收回國內委託投資帳戶、國外委託投資績效、績效指標及排名、提前收回國外委託投資帳戶、基金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概況、資產明細。
每半年
持有前10大個股及債券比率、投資股票類別比率、自營投資持有之前10大個股、自營出清股票、自營國內銀行存款、自營投資國內短期票券、自營投資國內債務證券、自營投資國外債務證券投資、國內自營股票證券經紀商手續費、國內委託投資之前10大持股、國內委託經營管理費。
私校退撫儲金
每季
保守、積極、穩健等各類型投資組合(包括基金基本資料、特色、投資目標、主要風險、適合投資人、投資組合市場分布、資產配置、持有前5大子基金明細及持有比重)、整體可運用資金組合規劃表及損益分析表。
每半年
前10大持股基金。
公保準備金
每半年
已處分出清股票投資標的、持有前10大個股及債券比率、投資股票類別比率。
勞保基金、勞退基金、國保基金
每日
國內委託經營淨值。
每月
整體績效、運用概況、自營投資概況、國內委外投資概況、國外委外投資概況、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概況、投資運用財務收支、投資運用現金收支。
每半年
前10大持股及債券、自營前10大持股及債券、國內自營股票證券經紀商手續費、國內債務證券投資、自行經營已處分出清之股票、國內銀行存款、投資國內短期票券、國外債務證券投資、政府或公營事業貸款、不動產投資、委外投資之10大持股、國內委託經營管理費。
※註:1.資料來源,各基金網站,本研究整理。
2.本表所列資料項目係依各基金網站實際公布且頻率在半年以內之投資運用資料。查閱日期:2016年7月15日。
(三)投資政策:各基金目前依據相關法規,可投資運用項目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等(詳附表9),並考量本身可承受之風險程度,進行資產配置,並以追求中長期獲致一定投資報酬率為投資目標。尤其在公共退休金部分,均有保證收益率之規定,倘未達該收益率,則由國庫撥補,以確保勞動者之老年經濟安全,亦即公共退休金之投資政策及績效與政府財政具有一定程度之連動關係。各基金投資政策概況謹說明如次:
1.軍公教退撫基金:在可接受風險水準下,追求最大報酬率,具體而言,其3年平均年收益至少達到臺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牌告利率,而每年收益應超越各年度運用計畫所設定目標。在資產配置方面主要考量最近年度之資產配置、全球經濟情勢及市場展望、投資目標、現金流量狀況、財務負擔能力及市場風險承受程度等。
2.新制私校退撫儲金、舊制私校退撫基金:新制私校退撫儲金設有自主投資平台,依參與者之風險偏好可選擇保守型、穩健型及積極型等3類投資組合,投資標的以共同基金為主,除屬低風險之保守型依法有保證收益外,屬中度風險之穩健型及高度風險之積極型投資組合,則由參與者自負盈虧。舊制私校退撫基金則由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統一運用,目前因應實際請領情況,主要參考新制中波動程度較低及適中之保守型及穩健型投資組合進行投資。
3.舊制及新制勞退基金:新制勞退基金風險承受度設定為中高度風險,舊制勞退基金則為中低度風險;績效目標則均以5年移動平均之報酬率高於同期間法定保證收益率加計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中長期目標。在資產配置方面主要考量風險、全球經濟情勢及市場展望、投資目標與收支狀況等。
4.公保準備金:在可接受風險水準下,以超越最近一期精算報告最佳估計之投資報酬率為目標。在資產配置方面主要考量最近年度之資產配置、全球經濟情勢及市場展望、投資目標、現金流量狀況、財務負擔能力及市場風險承受程度等因素。
5.勞保基金、國保基金:在可承擔之中度風險下,追求最大化報酬,具體而言,以5年移動平均之報酬率高於同期間臺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加計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作為中長期目標。在資產配置方面主要考量市場風險、基金受益者之經濟狀況、全球經濟情勢、市場展望及基金之投資目標與收支狀況等因素。
附表9:我國各類政府退休及保險基金可投資運用項目
基金
法源
可投資運用項目
軍公教退撫基金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公債、庫券、短期票券、受益憑證、公司債、上市公司股票、金融機關存款、公務人員福利有關設施之投資及貸款、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關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投資、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等。
舊制私校退撫基金、新制私校退撫儲金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國內外公債、庫券、短期票券、受益憑證、債券、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以避險為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存款、退撫儲金人員之福利貸款及有關不動產設施之投資、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創業投資事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等。
舊制勞退基金
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金融機關存款、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關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投資支出、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國內外債務證券、國內基金、境外基金、國內外不動產及其證券化商品、國內外商品現貨、國內外衍生性金融商品、有價證券出借交易、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等。
新制勞退基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
金融機關存款、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關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資本支出、提供金融機關承作勞工住宅貸款、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債務證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國內基金、境外基金、國內外商品現貨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國內外不動產、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有價證券出借交易、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等。
公保準備金
公教人員保險法、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保險財務收支之短絀、墊付應由國庫撥補之保險給付支出、金融機關存款、國內外債券及短期票券、國內外上市(櫃)公司股票及指數股票型基金、國內基金、境外基金、國內外資產證券化商品、國內外有價證券出借交易、國內外衍生性金融商品、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等。
勞保基金
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基金及管理運用辦法
公債、庫券及公司債、金融機關存款、自設勞保醫院之投資及特約公立醫院勞保病房整修之貸款、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政府核准有利於本基金收入之投資等。
國保基金
國民年金法、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金融機關存款、國內外債務證券、國內外權益證券、國內外基金、國內外資產證券化商品、衍生性金融商品、有價證券出借交易、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經濟投資支出、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等。
※註:1.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本研究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