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各類年金制度財務狀況及其基金經營績效之探討

三、各類職域投保薪資(保額)及退休所得替代率存在顯著差異,且計算方式各異,易造成民眾混淆爭議及政策參考失準,可參酌OECD標準檢討調整

退休者之所得替代率高低,攸關退休後之生活水準能否維持,易成為民眾判斷各行業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是否具公平性之重要指標。惟查:

(一)各類職域投保薪資(保額)差距極大

因軍公教人員計算退休金之基礎,係與退休人員最後在職等級敘薪水準相關,而勞保年金設有最高薪資上限,故退休月平均所得額亦有不同,如:軍職人員4萬9,379元、公務人員5萬6,383元、大專以上教師7萬6,045元、中等學校以下教師6萬8,340元、其他教職人員等6萬1,545元及勞工2萬4,179元,造成身分別間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程度有別。

(二)各類職域社會保險及退休制度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存在顯著差異,允宜參考主要國家年金改革政策檢討調整

我國現行各類職域退休所得包括第1層基礎老年年金及第2層職業退休年金,因薪資水準、保險費率等基礎不同(詳附表16及附表17),加上公務人員甄試汰選標準、專業訓練養成、薪給、升遷、獎懲及退休機制與其他行業存有極大差異,造成退休後所得水準存在顯著差異。適用國保及農保之退休者,僅設有第一層年金,因而老年後之所得水準偏低,老農津貼按月7,256元,國民年金投保30年按月7,193元、40年按月9,507元;而其他職域加計第2層職業相關之退休保障之所得替代率,兼具新、舊制退撫年資之軍人服務未滿30年之少校20年、中校24年及上校28年退休所得替代率介於68%至95%之間(詳附表18);服務30年之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比率上限介於68%至88%之間(詳附表19);服務30年之教育人員退休則介於67%至96%之間(詳附表20),而薪水3萬元至4萬元之一般勞工工作30年退休所得替代率(包含勞保年金及勞工退休金)為61.5%(詳附表21),投保國民年金30年所得替代率39.3%,基此,各職域之退休所得代率存在顯著差異。

據 OECD調查,OECD內34個國家之所得平均水準者其退休所得替代率男性52.9%、女性52.5%;EU內28個國家男性59%、女性58.8%,且所得較高者,退休所得替代率相對較低(詳附表22),是以,近年來OECD對年金改革提出建議時,除強調須提高財務健全穩健度外,亦同時注意消除分配不均之問題。爰此,我國各類職域社會保險及退休制度所得替代率存在顯著性差異,允宜參考主要國家年金改革政策檢討調整。

附表16:各類職域社會保險制度老年給付規定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元

項目

公保

軍保

勞保

農保

國保

投保薪資

本俸

本俸

上限4萬5,800元

1萬0,200元

1萬8,282元

老年給付年齡

1次金:15年年資且年滿55歲退職

年金適用對象:(1)繳費滿30年以上且年滿55歲。(2)繳費滿20年以上且年滿60歲。(3)繳費滿15年以上且年滿65歲

1.年滿60歲(漸進增加至115年之65歲)

2.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可申請年金給付;未滿15年,一次性給付

無(另有老農津貼)

年滿65歲

老年給付計算基準

1次金:當月保險俸(薪)額。

年金:前10年投保年資之實際保險俸(薪)額平均計算

退伍時基數

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1萬8,282元

老年

給付

1次性給付:每年1.2個月、最高42個月;辦理優惠存款者為36個月

年金:保險年資每滿一年,在給付率0.75%至1.3%之間核給養老年金給付,最高採計35年;其總給付率最高為45.5%

1次性給付,最高45個基數

1次金:年資<15年,每年1個月,超過15年部分,每年2個月,最高45個月;逾60歲以後年資,最多採計5年,合併後最高50個月。

年金:

A式: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

B式:平均月投保薪資平均×年資×1.55%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628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老年給付調整機制

依中央主計機關發布CPI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調整之

依中央主計機關發布CPI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調整之

※註:1.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表17:各類職域退休制度老年給付規定比較表

制度別

軍公教退撫制度

私校教職員退休制度

勞工退休制度

負擔比率

提繳基礎:同公保

舊制:政府100%

新制:政府65%、本人35%

提繳基礎:同公保

舊制:依各級學校提繳學雜費之一定百分比

新制:私校及主管機關各32.5%、本人35%

提繳基礎:1,500元至15萬元

舊制:雇主100%

新制:雇主6%、本人6%

老年給付

(此處之老年給付規定以公務人員為例)

一次性給付

1.舊制年資:

以退休人員最後在職等級,按退休生效日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加新臺幣930元為基數內涵,任職滿5年者,給與9個基數,每增1年加給2個基數;滿15年後,另行一次加發2個基數,最高總數以61個基數為限

2.新制年資:

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1倍為基數,每任職1年給與1個半基數,最高35年給與53個基數

年金給付

1.舊制年資:

(本俸+930)×年資(1~15年)×5%+(本俸+930)×年資(16年以上)×1%

2.新制年資:

本俸×2倍×年資×2%

優惠存款:

1.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2.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3.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

1.舊制年資:

年資<15年:

(年資×2-1)×(退休時本薪+930)

年資≧15年:

(年資×2+1)×(退休時本薪+930)

2.新制年資:

退撫儲金+收益

舊制:一次性給付

年資<15年:

工作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

年資超過15年:

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基數為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新制:

每月工資×(雇主提繳率+勞工自願提繳率)】+累積運用收益

(年資滿15年採月退制)

※註:1.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表18:軍職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一覽表 單位: %

職務

年資

職位

所得替代率

少校

20年

主管

68

非主管

73

中校

24年

主管

82

非主管

90

上校

28年

主管

90

非主管

95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102年1月30日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簡報。

2.每月退休所得包括月退休金及優存利息,以少校至上校服役最大年限之退除所得設算。

附表19:100年至104年公務人員各職等退休所得替代率一覽表

單位: %

退休

年度

身分別

年資30年

5功10

7功6

8功6

9功7

12功4

100

主管

86.39

87.41

85.67

86.67

68.57

非主管

86.66

87.83

87.31

87.18

86.38

101

主管

86.55

87.40

86.20

86.85

68.99

非主管

86.66

87.60

87.17

87.07

86.45

102

主管

86.55

87.40

86.20

86.85

68.99

非主管

86.66

87.60

87.17

87.07

86.45

103

主管

86.55

87.40

86.20

86.85

68.99

非主管

86.66

87.60

87.17

87.07

86.45

104

主管

86.55

87.40

86.20

86.85

68.99

非主管

86.66

87.60

87.17

87.07

86.45

※註:1.資料來源,銓敘部提供。

2.本表係以各年度7月1日退休生效、任職年資30年且支領月退休金者為例,100年7月1日退休人員以100年7月1日待遇調整前之待遇標準計算各項給與;其餘年度退休人員以100年7月1日待遇調整後之待遇標準計算。所得替代率已包含18%優惠存款利息。

3.所得替代率係以退休所得除以現職人員待遇:

(1)主管人員現職待遇計算內含:本(年功)俸、技術或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主管職務加給及年終工作奬金1/12。

(2)非主管人員現職待遇計算內含:本(年功)俸、技術或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及年終工作奬金1/12。

附表20:教育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一覽表 單位: %

人員類別

年資

退休生效日

所得替代率

中小學老師

30年

85.2.1

87.90

95.2.1

95.62

105.2.1

95.62

大專教師

30年

85.2.1

67.54

95.2.1

83.91

105.2.1

83.91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102年1月30日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簡報。

2.中小學老師係以任職30年,退休時薪額625點,試算分別於85年2月1日、95年2月1日及105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3.大專教師係以任職30年,退休時薪額770點,試算分別於85年2月1日、95年2月1日及105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附表21: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一覽表 單位:%

工作年資

25年

30年

35年

勞保老年年金

38.75

46.50

54.25

勞退新制

12

15

18

合計數

50.75

61.50

72.25

※註:1.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此處係假設薪資水準介於3萬元至4萬元之間。

2.勞退新制之所得替代率,係以勞動部網站之「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勞退新制)」,假設薪資成長率1%、雇主提繳率6%、投資報酬率3%及平均餘命24年為基準試算,預估每月可領退休金之金額占最後3年平均薪資比例。

3.勞保老年年金之所得替代率,係以投保年資*1.55%計算;目前勞保月投保薪資上限為4萬5,800元,薪資超過上限部分不會納入計算給付。

附表22:OECD及世界主要國家退休所得替代率表 單位: %

國別

所得替代率

國別

所得替代率

Australia

44.5(40.9)

NewZealand

40.1

Austria

78.1

Norway

49.8

Belgium

46.6

Poland

43.1

Canada

36.7

Portugal

73.8

Chile

32.8(28.8)

SlovakRepublic

62.1

Czech Republic

49.0

Slovenia

38.4(40.4)

Denmark

67.8

Spain

82.1

Estonia

50.5

Sweden

56.0

Finland

55.8

Switzerland

40.2(39.9)

France

55.4

Turkey

75.7

Germany

37.5

United Kingdom

21.6

Greece

66.7

United States

35.2

Hungary

58.7

OECD34

52.9(52.5)註3

Iceland

69.2

Argentina

71.6(71.5)

Ireland

34.7

Brazil

69.5(52.9)

Israel

61.0(54.1)

China

74.0(69)

Italy

69.5

India

96.5(91.3)

Japan

35.1

Indonesia

13.0(11.8)

Korea

39.3

Russian Federation

75.2(64.1)

Luxembourg

76.8

Saudi Arabia

59.6

Mexico

25.5(23.6)

South Africa

10.5

Netherlands

90.5

EU28

59.0(58.8)註4

※註:1.資料來源,OECD,Pensions at a Glance,2015,該資料取自OECD pension models,最後更新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

2.本表之所得替代率為收入為平均水準者之所得替代率(multiple of mean為1)資料,()內數字為女性之所得替代率(該國家女性之所得替代率與男性有差異者)。

3.OECD34所得平均數(multiple of mean)為0.5者,其所得替代率男(女)為64.5(64.2);所得平均數為1.5者,其所得替代率男(女)為47.8 (47.4)。

4.EU28所得平均數為0.5者,其所得替代率男(女)為69.9(69.7);所得平均數為1.5者,其所得替代率男(女)為54.4(54.2)。

(三)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計算公式,行業間存在異質性,易造成民眾混淆爭議及政策參考失準,亟待參考國際定義檢討調整

退休所得替代率係國際間探討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程度之重要指標,亦是國人最常用以判斷各行業退休保障是否公平之數據,然而,現行各職域因其退休及保險制度之設計及規範殊異,各自發展出一套計算退休所得替代率之公式(詳附表23)。

首先,退休後所得(分子)之涵蓋範圍即屬有別(例如:軍公教中僅軍職人員將年終慰問金之1/12納入),加上代表退休時薪資所得水準(分母)計算公式差異極大,其中,軍公教二階段計算所得替代率之分母,均為擬制性薪資,無法代表現職人員薪資、法官則以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為分母,亦與軍公教人員具異質性;勞工則是投保薪資,並設有上限4萬5,800元,同樣也非實質所得,是以,各職域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公式涵括因子不同。另外,勞保設有投保薪資所得上限4萬5,800元,而適用勞退新制者提撥級距最高為15萬元,因此若實質薪資超過4萬5,800元者,所得替代率之設算更形複雜,所得出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之意義殊異,倘以之進行跨職域或國際比較,恐易衍生民眾混淆爭議及政策參考失準,允宜參考國際定義衡平調合,俾政策理性探討,形成年金制度改革之共識。

附表23:各類職域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比較表

職域別

分子(退休後所得)

分母(退休時薪資所得水準)

軍職人員

月退+優存利息+1/12年終慰問金

本(年功)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志願役勤務加給+1/12年終工作奬金

公務人員

月退+優存利息

1.第1階段:本(年功)俸*2

2.第2階段:本(年功)俸+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主管加給+年終工作奬金1/12

教育人員

月退+優存利息

1.第1階段:本(年功)俸*2

2.第2階段:本(年功)俸+學術研究加給+1/12年終工作奬金

司法官

月退+優惠存款

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

勞工

月退(勞保+勞退)

在職薪資(詳註2)

※註:1.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因勞保設有投保薪資所得上限4萬5,800元,適用勞退新制者提繳最高15萬元,因而若實質薪資高於4萬5,800元者,所得替代率之分母之採計須隨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