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制度是政府對於早期待遇偏低軍公教人員之政策措施,係由臺灣銀行辦理學校教職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對於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得按年息18%辦理優惠儲存。鑒於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之實行有其歷史背景,雖在84年以後軍公教人員陸續實施退撫新制後,新進人員不適用此優惠,惟舊制服務年資仍可辦理優惠存款,為此,仍備受外界關注,茲說明如下:
(一)歷年政府及台灣銀行負擔金額均甚龐大
以96年度至104年度優惠存款利息之統計表可悉(詳附表24 ),政府於該期間負擔575億餘元至678億餘元、臺灣銀行負擔125億餘元至188億餘元,二者合計負擔764億餘元至823億餘元,扣除一年定存後仍達653億元至760億元,歷年因優惠存款制度之負擔額度甚大。
附表24:各類人員優惠存款利息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二)除公務人員外,其餘人員適用優惠存款之規定未取得法律授權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14號解釋,給付行政措施如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固尚難謂與憲法第23條規定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然據現行各類人員之實施優惠存款之依據,僅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取得法律授權依據,其他多以辦法、施行細則、要點或以函令準用公務人員辦理等方式為之(詳附表25),並無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仍待完成法制化作業。
附表25:優惠存款實施狀況及適用法規表
※註:1.資料來源,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之「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實施現況」簡報第12頁。臺灣省各警察機關同委任及委任待遇人員退休辦法因應精省改為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同委任及委任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三)業經多次合理化措施,惟部分人員未隨同調整,允應持續釐清修正
1.95年2月16日之調整(以下簡稱95年方案):對於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者,調降其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額度,其公式如下:(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1/12年終慰問金)/[本(年功)俸+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主管職務加給+1/12年終工作獎金]。
2.99年8月4日之調整(以下簡稱99年方案):由於95年方案公式之分母將主管職務加給計入,實施結果產生了「肥高官而瘦小吏」及「服務越久,扣減越多」等不合理現象,自100年1月1日實施,其所得替代率公式改為:(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本(年功)俸×2],並依所得替代率上限規定調整優惠存款額度。
3.100年2月1日再調整:由於部分退休人員依99年方案公式計算後,部分戶數之優惠存款額度有所調增而辦理回存,招致外界批評99年方案將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且有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之議,其所得替代率公式改2階段(如附表23所述),並各有上限,並取其低者,並依所得替代率上限規定調整優惠存款額度。
準此,若以目前調降後可優惠存款額度,以原合理化措施前可優惠存款額度換算,多數退休人員之實質優惠利率已調降。惟軍職人員之優惠存款規定,於95年合理化措施時配合修正,然後續採行99年方案及100年2月1日再調整措施時,則未隨同調整,另如本報告伍、七所述,軍職退休人員轉任公職仍支領雙薪及優惠存款,導致合理化調整未具全面性,恐影響改革成效,允應持續釐清修正。
(四)雖已就各類人員設定所得替代率上限,以限制優惠存款額度,惟因部分人員之優存利息之額度相對較高,造成外界疑慮,允併同檢討澄清
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雖歷經多次所得合理化方案,設有各類人員之所得替代率之上限(詳附表26),以箝制得優惠存款額度,然若以平均每人優存利息以觀,104年度平均每人優存利息14萬8,616元,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政務人員及中央資深民代,平均每人各為10萬3,859元、14萬1,926元、21萬7,958元、32萬8,886元及46萬2,321元(詳附表27),各類人員間存在差異性;再者,同類人員因退休時分屬不同職位及敘薪標準,因而退休所得水準及優惠存款利息之金額亦存有甚大落差(詳附表28至附表31),易引發外界部分人員支領之優存利息過於優惠或額度甚高之疑慮,允應持續檢討其合理性,兼以適時公開各類人員領取資訊,除回應外界期待,澄清民眾疑慮外,同時做為統計分析及研訂改革措施之依據。
附表26:各類職域所得替代率上限比較表
職域別
所得替代率上限
軍職
人員
1.核定退除年資20年者,上限85%,其後每增加1年,增加1%,最高35年,上限95%
2.中將主管人員核定退除年資25年者,上限75%;其後每增加1年,增加0.5%,最高35年,上限80%
3.上將人員:不適用所得替代率上限規定,取消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
公務
人員
1.第1階段公式:≦75%~95%
2.第2階段公式:≦80%~90%
教育
人員
1.第1階段公式:≦75%~95%(符合增核給與者,得至97.5%)
2.第2階段公式:≦70%~90%(符合增核給與者,得至91.25%)
司法官
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之98%
※註:1.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之公式請詳附表23。
附表27:104年度各類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中央負擔部分)統計表單位:新臺幣千元;人
項目
軍職人員
公職人員
教職人員
政務人員
中央資
深民代
合計
優存利息總額(千元)
19,968,210
18,246,477
29,430,278
169,705
12,945
67,827,615
領取人數
192,262
128,563
135,027
516
28
456,396
平均每人優存利息(元)
103,859
141,926
217,958
328,886
462,321
148,616
※註:1.資料來源,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之「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實施現況(補充報告)」簡報第16頁(領取人數)及18頁(優存利息)。平均每人優存利息=優存利息總額/領取人數。另依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第3-1條規定,上將人員不適用所得上限百分比之計算,其保險退伍給付不得辦理優惠存款。
附表28:軍職人員退休所得分析表
單位:人;新臺幣元;%
退休職級
人數
平均優惠
存款金額
平均每人每月優惠存款利息(A)
平均月退休金(B)
平均月退休所得(A+B)
二級上將
3
335,033
5,026
190,500
195,526
中將
6
2,109,160
31,637
83,585
115,222
少將
17
1,855,300
27,830
78,844
106,674
上校
140
1,345,553
20,183
66,616
86,799
中校
255
722,356
10,835
47,585
58,420
少校
210
43,785
6,567
40,835
47,402
上尉
9
336,200
5,043
36,734
41,777
中尉
1
0
0
42,786
42,786
一等長
326
422,658
6,340
36,772
43,112
二等長
56
363,670
5,455
33,377
38,832
三等長
38
309,559
4,643
30,594
35,237
上士
102
287,263
4,308
28,115
32,423
中士
1
348,870
5,233
26,022
31,255
下士
3
0
0
10,238
10,238
※註:1.資料來源,退輔會。
2.中尉及下士無優存利息。少尉無退伍人數。
3.上將月退休金按現役期間給與標準支給,可存優存僅限勳獎章獎金部分。
4.原請退輔會提供「平均優惠存款利率」欄位,惟該表示並無18%優惠存款所得合理化調整前,原可優存金額相關數據,故本欄無法計算。
5.原請退輔會提供「所得替代率」及「優存利息所占之所得替代率」之資料,該會表示:因資料庫並無國軍各階退伍現職待遇級數,僅以105年預算書估算當年度退伍階級級數估算所得替代率。惟因該等資料非實際領取資料,故未將該等資料列於本表。
附表29: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分析表
單位:人;新臺幣元;%
退休職等
人數
平均優惠
存款金額
平均每人每月優惠存款利息(A)
平均月退休金(B)
平均月退休所得(A+B)
平均優惠存款利率
簡任第十四職等
498
2,088,198
31,323
57,463
88,786
16.16%
簡任第十三職等
745
1,485,113
22,277
67,568
89,845
16.06%
簡任第十二職等
1,502
1,516,535
22,748
67,284
90,032
16.35%
簡任第十一職等
2,535
1,432,157
21,483
65,389
86,872
16.13%
簡任第十職等
3,217
1,367,430
20,512
63,292
83,804
15.87%
薦任第九職等
13,102
1,071,762
16,077
56,489
72,566
14.64%
薦任第八職等
12,927
1,027,345
15,410
51,119
66,529
15.33%
薦任第七職等
27,546
774,984
11,625
48,530
60,155
12.64%
薦任第六職等
18,578
652,275
9,784
48,883
58,667
11.43%
委任第五職等
20,058
680,906
10,214
38,630
48,844
13.29%
委任第四職等
643
812,791
12,192
29,610
41,802
16.19%
委任第三職等
555
576,042
8,641
27,508
36,149
16.19%
委任第二職等
94
535,072
8,026
23,283
31,309
16.39%
委任第一職等
55
439,624
6,594
23,244
29,838
16.14%
※註:1.資料來源,銓敘部。
2.本表係以105年7月14日於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簡報第22頁中之第1類及第4類人員資料【支(兼)領月退休金且具優惠存款金額】為基礎,據以填具表內數值。
3.本次統計人數共計10萬4,860人,其中2,805人資料不全,故予以刪除,爰本表分析總人數為10萬2,055人
4.月退休金含新、舊制年資計算之退休金。
5.優惠存款利息係以退休人員實際存於臺灣銀行之金額計算。
6.平均優惠存款利率之計算公式:退休人員現儲存於臺灣銀行之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0.18/95年改革前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
7.資料來源:公教人員退撫資訊整合平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臺灣銀行,計至105年1月16日止實際支領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人員之資料。
8.原請銓敘部提供「所得替代率」及「優存利息所占之所得替代率」之資料,該部表示:現今各界對退休(職)所得替代率之計算方式存有爭議,是本次尚無法提供表內「所得替代率」及「優存利息所占之所得替代率」之確切數字。
附表30:政務人員退職所得分析表
單位:人;新臺幣元;%
退職職等
人數
平均優惠存款金額
平均每人每月優惠存款利息(A)
平均月退職酬勞金(B)
平均月退職所得(A+B)
平均優惠存款利率
特任
165
2,692,524
40,388
90,927
131,315
12.74%
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
23
1,779,174
26,688
54,484
81,172
17.55%
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23
1,749,970
26,250
52,037
78,287
18.00%
※註:1.資料來源,銓敘部。
2.本表係以受優惠存款制度調整影響之退職政務人員(共計211人)為基礎,據以填具表內數值。
3.月退職酬勞金含新、舊制年資計算之月退職酬勞金。
4.優惠存款利息係以退職政務人員實際存於臺灣銀行之金額計算。
5.平均優惠存款利率之計算公式: 退職人員現儲存於臺灣銀行之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0.18/95年改革前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
6.資料來源:公教人員退撫資訊整合平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臺灣銀行,計至105年1月16日止實際支領退職酬勞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人員之資料。
7.原請銓敘部提供「所得替代率」及「優存利息所占之所得替代率」之資料,該部表示:現今各界對退休(職)所得替代率之計算方式存有爭議,是本次尚無法提供表內「所得替代率」及「優存利息所占之所得替代率」之確切數字。
附表31:教育人員退休所得分析表
單位:人;新臺幣元;%
退休薪點
人數
平均優惠
存款金額
平均每人每月優惠存款利息(A)
平均月退休金(B)
平均月退休所得(A+B)
平均優惠存款利率
770
3,312
1,593,328
23,264
56,608
79,873
15.45%
740
79
1,373,583
20,349
53,844
74,194
15.21%
710
1,748
1,459,338
21,226
57,812
79,039
15.13%
680
414
1,133,337
16,327
58,697
75,025
12.99%
650
6,109
966,836
13,735
60,711
74,447
11.82%
625
81,426
1,185,749
18,246
53,407
71,653
13.37%
600
1,069
962,987
14,395
47,606
62,002
13.41%
575
635
979,516
14,628
45,171
59,800
14.21%
550
336
996,250
15,067
42,542
57,610
14.67%
525
414
876,365
13,224
43,521
56,746
13.26%
500
175
825,140
12,705
37,501
50,207
15.65%
475
2,579
933,157
14,097
44,373
58,472
12.04%
450
408
756,321
11,055
38,377
49,432
13.13%
430
160
877,602
12,883
37,464
50,347
13.46%
410
1,951
735,076
10,844
37,790
48,635
10.64%
390
90
967,926
14,733
29,851
44,586
15.60%
370
73
945,323
14,923
28,666
43,590
16.26%
350
38
897,821
13,186
28,389
41,576
15.87%
330
25
799,707
11,824
24,170
35,994
15.73%
310
21
607,110
10,299
24,160
34,460
16.03%
290
5981,427
14,720
27,025
41,746
16.78%
275
25
804,266
11,774
27,683
39,458
14.25%
260
1
650,100
9,751
28,421
38,173
13.47%
245
5
492,358
11,390
23,677
35,067
14.81%
210
3
737,880
11,067
24,188
35,256
18%
180
1
626,400
9,395
19,929
29,325
18%
130
2
514,500
7,717
20,843
28,561
16.15%
※註:1.資料來源,銓敘部。
2.資料範圍:截至104年12月31日
3.資料來源: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
4.本統計表統計對象係適用優存調整方案10萬1,122人,其中因18筆資料不全無法歸類,不列入分析,故本表分析總人數為10萬1,104人。
5.原請教育部提供「所得替代率」及「優存利息所占之所得替代率」之資料,該部僅敘明法規規範之所得替代率上限,並未提供該等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