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錄所列,對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之八大重點工作,主政部會包含內政部、衛福部、外交部、法務部、勞動部、教育部及文化部等單位,經彙整各部會所提供資料,近5年度中央政府合計支用32.91億元(詳附表3-1,約12.06億元經費係補捐助地方政府辦理,尤以生活適應輔導、協助子女教養及人身安全保護等3項措施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比率較高),其中以教育部主辦之「提昇教育文化」及外配(新住民)基金補捐助辦理之「協助子女教養」(含新住民子女臨時托育服務、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及相關培力課程、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等)二大重點項目之金額最高,分別約10.77億元、8.12億元,兩者合計占比達57.40%,而「落實觀念宣導」項目之比重則與「保障就業權益」相當,占比11.30%。
附表3-1:102至106年度中央政府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所列八大重點項目之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八大重點項目
102-106年度經費來源
合 計
公務預算
(A)
非營業基金
(B)
外配基金
(C)
其 他
(D)
(E=A+B+C+D)
補助地方政府
生活適應輔導
預算金額
74,104
-
489,546
-
563,650
357,624
決算金額
72,776
-
439,601
-
512,377
412,538
醫療生育保健
預算金額
-
-
52,030
-
52,030
-
決算金額
-
-
49,696
-
49,696
-
保障就業權益
預算金額
-
451,873
-
-
451,873
31,276
決算金額
-
371,491
-
-
371,491
29,345
提昇教育文化
預算金額
1,075,836
-
6,000
-
1,081,836
122,816
決算金額
1,075,188
-
2,076
-
1,077,264
124,528
協助子女教養
預算金額
214,803
-
564,111
-
778,914
168,885
決算金額
191,148
-
620,390
-
811,538
524,585
人身安全保護
預算金額
5,032
2,560
69,980
-
77,572
-
決算金額
4,549
2,443
49,370
-
56,362
49,370
健全法令制度
預算金額
230
-
45,244
-
45,474
-
決算金額
-
-
36,678
-
36,678
2,575
落實觀念宣導
預算金額
50,868
493
468,549
-
519,910
3,700
決算金額
49,782
473
325,207
-
375,462
62,772
102-106年度合計
預算金額
1,420,873
454,926
1,695,460
-
3,571,259
684,301
決算金額
1,393,443
374,407
1,523,018
-
3,290,868
1,205,713
※註:1.資料來源,外配基金為移民署提供,公務、非營業基金及其他欄位數據係彙整各部會所提供之資料。
2.表列預算為法定預算、決算為決算審定數,其中「非營業基金」預、決數不含外配(新住民)基金。
3.表列「補助地方政府」欄位,係指各該重點項目當年度預決算中用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金額,惟因外配(新住民)基金於編列預算時並未分列補助中央或地方政府,爰有決算數高於預算數情事。
除前述八大重點項目外,交通部、教育部、法務部、客委會、陸委會及財政部近5年度尚分別辦理輔導稀少語導遊考照(1,466.5萬元);新住民二代培力、廣播人才培訓與節目製播、多元文化族群推廣教育活動及科學博覽會(430.1萬元);法治教育宣導與法律講座等(165.3萬元);客庄新移民相關研究計畫及南向國際交流(680.5萬元);新移民子女暑期營、陸配民間團體工作坊(94.1萬元);新住民租稅宣導及法令講習(21.5萬元),總計近5年度支用於非屬前開八大重點項目之金額為2,85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