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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對新住民照顧輔導措施及預算運用成效之探討

一、我國對新住民之照顧輔導宜有整體且長遠之政策規劃方向,俾利臺灣多元文化社會之發展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對新住民照顧輔導措施及預算運用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中央政府對新住民族群照顧輔導措施及預算配置與運用成效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石桂鳳

目前我國對於移民之相關輔導法令僅列於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1條,而該法之主管機關內政部雖於92年間據以訂定「外籍及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通函中央各機關協力辦理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等八大重點工作,且行政院為統整各項資源運用,於104年間設立行政院新住民協調會報並由該院政務委員兼任召集人,以規劃、協調、整合新住民事務相關政策並督導相關措施之執行與推動,惟相關措施實行多年仍存有下列問題:

(一)「外籍及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實施逾10年,然相關辦理內容變化不大,難以窺知其階段性及長遠之政策規劃方向

比較移民署官網公布93年及107年間修正實施之「外籍及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其所列八大重點工作之具體措施中除新增強化通譯人才培訓、辦理醫療人員多元文化教育研習與活動、編製新住民語文學習內容教科書、辦理東南亞語言樂學計畫、頒發獎學金、提供兒少高關懷及高風險家庭訪視服務、推廣文化平權理念及推動與新住民母國文化交流,增進國人對其文化認識等外,其餘內容差異不大,其中部分內容係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於107年5月底甫增納,意即我國十餘年來對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鮮少隨新住民來台時間之演進而規劃有不同階段之配套措施,以達厚植國家人力資本之目的,相關政策難窺其階段性與長遠性之具體目標。

(二)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以每6個月開會1次為原則,觀其會議內容鮮有具前瞻性之整體政策規劃

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係行政院為因應婚姻移入人口發展需求,建構友善多元文化社會而於104年間設立,依其設置要點第2點及第5點規定,該會報之任務為辦理新住民事務相關政策之規劃、諮詢、協調及整合;相關措施之執行、督導及推動;其他重大新住民事務之督導及協調等,並以每6個月開會1次為原則,按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之公開資訊,該會報自設立起至107年5月底止計召開6次會議,觀其會議內容多屬於對既有措施之執行協調與督導,鮮有對我國新住民政策作前瞻性、整體性之方向擘劃,實不利發揮藉由該會報建構臺灣成為多元文化社會之功能。

(三)監察院於106年底對我國新住民相關權益調查之研究結論亦指出,我國整體移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相關措施之調整也顯得零星、片斷

依監察院於106年底公布對「新住民融入臺灣社會所衍生之相關權益探討」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報告中對整體政策及協調整合面向所提結論與建議,略以:「一、近20年來新住民人數顯著增加,迄今已突破52萬人,…,但縱觀我國整體移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因而無法統整並有效引領下位法令及制度的架構,以致相關制度或法令的修正,經常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殘補思維,相關措施的調整也顯得零星、片斷。…允宜積極統籌相關法規,研議是否制定專法或參酌韓國重視多元文化家庭權益與需求的具體作法,建立一套以多元文化價值為核心的政策視野與規劃,以利推動婚姻移民相關事務,使新住民順利融入臺灣社會。…。」益證我國對新住民之照顧輔導尚缺乏整體且長遠之政策規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