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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對新住民照顧輔導措施及預算運用成效之探討

五、自108學年度起將新住民語列為國小必選、國中選修之課程,允宜對師資培訓、教材設計及後續執行妥為規劃,俾利發揮政策目標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對新住民照顧輔導措施及預算運用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中央政府對新住民族群照顧輔導措施及預算配置與運用成效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石桂鳳

依前開附表3-1所示,近5年度中央政府預算配置於辦理協助新住民子女教養經費計8.12億元(占比約24.67%),內容包含補捐助辦理新住民子女臨時拖育服務計畫、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及相關培力課程計畫、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發展遲緩之新住民子女早期療育服務等,其中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係由內政部與教育部共同編列預算執行,結合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將資源引進校園及新住民家庭,以增進渠等生活適應與學習效能。依移民署委託辦理之「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成效評估研究」指出約有6成調查對象支持將新住民語納入課綱,其中認為需納入課綱者前3名分別為新住民(75.8%)、學校校長(65.2%)及新住民子女(63.8%);認為不需要者為學校主任(53.7%)、教師(50.0%)與學生(45.6%),反對者認為將新住民語納入課綱形式大於實質,師資與教材問題都待克服,復依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發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教育部所提供資料,業自108學年度起將新住民語文列為國小必選、國中選修課程,以增進國家未來之競爭力,另按該部規劃目前開設班別以新住民及其二代子女最多之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等七國官方語文為主,國小階段新住民語文課程之實施應依學生實際需求,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或新住民語擇一進行學習,並以每週一節課為原則,國中階段則依學生學習意願,如有學生選課學校即應開課,無開課人數限制,而師資則以教學支援人員為主,師培系統培育合格教師為輔,迄至107年4月底止已具備新住民語文教學資格者計有1,717人(詳附表4-2)。由前開開課規劃及現況觀之,除有師資是否足以支應國小必修之新住民語文授課所需外,對每週僅一節課及國中階段依學生意願選修等之學習安排,均將影響語文學習成效,教育部允宜設計更貼近學生生活運用之教材,期語文運用能融入日常生活,以達政策目標。

附表4-2:迄至107年4月底止已具備新住民語文教學資格者之概況 單位:人

語文別

身分別

合 計

本國人

新住民

其他

越南語

8

1,115

21

1,144

印尼語

5

306

0

311

泰語

3

63

1

67

柬埔寨語

0

20

0

20

緬甸語

4

77

0

81

菲律賓語

1

55

0

56

馬來西亞語

1

37

0

38

合 計

22

1,673

22

1,717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2.表列「其他」係指該師資身分非在臺灣設有戶籍之國民,亦非外籍或大陸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