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費依「預算科目定義及標準表」所訂定義,係:「凡各機關、學校有關民意代表、政務人員、法定編制人員、依法令約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等現職人員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人員之相關待遇(含退休)經費屬之。」由於政府各項施政目標之達成,均有賴各行政機關配置人力規劃、執行,爰人事費向為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編成之大宗,其比率約占2成餘,係僅次於「獎補助費」科目之支出項目。人事費如前揭定義所指,主要係各機關、學校現職人員之用人費用,儘管我國為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提升用人效能所制定之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業於99年4月1日公布施行,其中第8條第1項及第10條分別明定:「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並依相關法令對於不適任人力採取考核淘汰、資遣、不續約、訓練、工作重新指派等管理措施。」、「為增進人力精簡之效果,行政院得不定期採取具有時限性之人員優惠離職措施,…。」然近3年(105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之人事費卻呈不減反增趨勢(詳附表3、附圖3)。該科目預算前由102年度之4,146.48億元降至104年度之4,070.97億元後,隨即逐年上升,至107年度已達4,257.56億元(104年度至107年度3年間計增加186.59億元,增幅4.58%),該年度人事費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為21.65%,較106年度之20.99%更高出0.66個百分點。
附表3:近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人事費」科目預算及其中關於國防部主管人事
費、退輔會主管退休退職給付預算之編列情形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目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人事費」科目預算數
(占歲出預算總額比率)
414,648
(21.74)
413,261
(21.57)
407,097
(21.04)
411,023
(20.80)
414,264
(20.99)
425,756
(21.65)
1.國防部主管人事費
金額
158,141
154,192
142,767
147,100
149,979
153,107
占比
38.14
37.31
35.07
35.79
36.20
35.96
2.退輔會主管人事費之退休退職給付
金額
73,039
72,503
71,906
68,316
67,094
66,002
占比
17.61
17.54
17.66
16.62
16.20
15.50
1、2項
合計
金額
231,180
226,695
214,673
215,416
217,073
219,109
占比
55.75
54.86
52.73
52.41
52.40
51.46
※註:1.資料來源,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來源別歲出政事別預算表及參考表)。
2.「退休退職給付」主要係法定編制人員因退休、資遣所支領之舊制退撫給付(含退休人員及支領年撫卹金之遺族子女教育補助費、殮葬補助等給付)等費用。
又如進一步就102年度至107年度各機關人事費預算編列情形加以檢視,國防部主管各年度人事費預算編列數最低1,427.67億元(104年度),最高1,581.41億元(102年度),占中央政府總預算年度人事費歲出預算總額之比率達35.07%(104年度)至38.14%(102年度),顯為最主要之需用機關。如加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退輔會」)每年度為國軍退除役官兵所編列約660億元至730億元人事費之退休退職給付,則該項占比更達51.46%至55.75%不等(詳附表3、附圖4)。換言之,近年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編列之人事費中,有逾半數係用於國軍現役及退役人員,資源運用偏重於少數機關及特定職類人員之情形頗為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