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費依「預算科目定義及標準表」所訂定義,係:「凡各機關、學校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所需之各項業務費用屬之。」舉凡教育訓練費、水電費、委辦費、一般事務費等皆包括在內。該科目預算編列數於102年度至107年度期間,雖從102年度之2,301.50億元增加至105年度之2,542.13億元,惟其後續年度即緩步減少,至107年度已降為2,395.76億元,約當103年度2,392.11億元之水準,預算規模之管控尚稱得宜。然值得注意者,為該項費用有約近半數係在支應軍事裝備之購製及其維保養護所需。如附表4及附圖5所示,近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業務費預算中,國防部主管「軍事裝備及設施」及「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兩科目預算編列數合計金額及所占比率,最高達1,258.92億元、49.52%(105年度),最低亦有1,070.26億元、44.67%(107年度),情形如同上揭人事費預算,有資源運用偏重於少數特定類項情事,且均與國防、軍事用途有關。
附表4:近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業務費」科目預算中有關國防部主管國軍
軍事裝備及設施與其養護預算之編列情形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目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業務費」科目預算數
230,150
239,211
235,838
254,213
250,525
239,576
1.國防部主管軍事裝備及設施
金額
94,620
102,897
94,000
107,882
98,805
86,197
占比
41.11
43.02
39.86
42.44
39.44
35.98
2.國防部主管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
金額
13,758
14,993
16,644
18,010
22,095
20,829
占比
5.98
6.27
7.06
7.08
8.82
8.69
1、2項
合計
金額
108,378
117,890
110,644
125,892
120,900
107,026
占比
47.09
49.28
46.92
49.52
48.26
44.67
※註:1.資料來源,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來源別歲出政事別預算表及參考表)。
2.「軍事裝備及設施」及「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兩預算科目之定義,請參閱本文註11、註12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