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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實施計畫推動情形之探討

一、園區實施計畫之開發規劃略述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實施計畫推動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機場園區實施計畫辦理及預算執行現況說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林佑樺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擬定園區實施計畫,規劃園區既有用地1,249公頃,加計擴建用地745公頃,園區面積合計約1,994公頃(詳附表1),未來整體土地配置詳如附圖1,主要將於既有用地南北跑道間之第二航廈旁進行第三航站區之開發,並於EC滑行道東移雙線化後整頓航勤南路與北路附近土地,且於擴建用地取得後興建第三跑道與機坪等相關設施,部分用地則規劃新設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

附表1:園區實施計畫規劃之桃園國際機場園區面積

單位:公頃

既有面積

機場專用區

1,204

遠雄自由貿易港區

45

小計

1,249

擴建用地面積

機場專用區(北側與東側)

615

自由貿易港區

130

小計

745

機場園區面積合計

1,994

※註:1.資料來源,機場園區實施計畫第1-4頁。

附圖1:機場園區未來土地使用配置示意圖

※1.資料來源,園區實施計畫第5-5頁圖5-2。

(一)分期分區發展計畫概要:

園區綱要計畫規劃機場園區分三期建設,而園區實施計畫據以規劃開發將採兩分區三階段方式推動,二分區係既有用地及擴建用地;三階段係第一階段之第一航廈整修與道面整建工程,第二階段之既有用地整頓與第三航站區開發作業,第三階段則係擴建用地之第三跑道及衛星廊廳等之開發。其中,擴建用地之取得,另由園區特定區計畫辦理,預計於目標年119年前完成第三跑道等擴建用地各項設施之開發。

(二)5年內應辦事項:

園區實施計畫不僅具體提出分期分區開發計畫,並就擴建用地尚未取得之情形下,提出5年內活化既有用地之應辦事項及啟動時點,包括第三航站區之開發構想、既有用地之整頓建議與新設自由港區之初步研究。本研究將就該計畫5年來推動情形與未來展望,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