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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來重要人才政策實施成效之探討

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實施成效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近年來重要人才政策實施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我國近年來重要人才政策實施成效及其他各國成功經驗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楊慧敏

為快速及通盤鬆綁外國人才來台,及留台工作及生活之各類法規限制,106年10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總統於同年11月22日公布,並由行政院核定自107年2月8日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推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條件等措施。目前執行成效如下:

(一)就業金卡:據復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8條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核發之四證合一「就業金卡」為例,截至107年5月9日已有73個申請案,並核發23張就業金卡,包括科技領域13張、經濟領域2張、教育領域5張、文化藝術領域2張,以及金融領域1張。

(二)延攬外國專業人才:該法實施前外國專業人員(不包括學校教師)於107年1月底為2萬8,421人,實施後107年2月至5月份各為2萬8,647人、2萬9,068人、2萬8,725人及2萬9,481人,該期間增加1,060人,主要係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者增加661人所致,其餘各類增加人數相對有限,包括專門性或技術性專業人士274人、補習班語文教師74人、僑外投資事業主管104人及運動教練及運動員29人(詳附表6)。整體而言,該法實施後外國專業人員雖在數量上略為增加,然所延攬之高階人才有限,吸引人才成效仍有強化空間。

附表6: 107年各月份外國專業人員工作類別統計表   單位:人數

年/月

合計

未含學校教師合計

專門性或技術性

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

補習班語文教師

履約

學校教師

僑外投資事業主管

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107/1

30,815

28,421

18,121

1,704

4,461

1,421

2,394

2,652

62

107/2

28,647

28,647

18,177

1,834

4,475

1,409

-

2,672

80

107/3

29,068

29,068

18,375

2,029

4,474

1,411

-

2,691

88

107/4

28,725

28,725

18,345

1,707

4,501

1,364

-

2,721

87

107/5

29,481

29,481

18,395

2,365

4,535

1,339

-

2,756

91

107年5月底與1月底差額

-

1,060

274

661

74

-82

-

104

29

※註:1.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月報,資料時點為年底或月底之數據。

2.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目前我國開放引進外籍專業人員之工作共有6類,包含:「專門性或技術性」、「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學校教師」、「依補習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