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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業特種基金債務舉借相關問題之探討

三、清查償債財源不足之非營業基金債務,俾研議適當之清償方式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非營業特種基金債務舉借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歷年非營業基金債務均歸屬為自償性債務,無需計入公共債務,惟公債法亦規定自償性財源喪失時所舉借之債務應計入。是以,如:民營化基金遭監察院糾正係政府隱藏真實債務之工具,行政院雖仍決定維持基金存續運作,然其釋股收入財源不穩定,且多數之釋股保留數近期亦不易執行,允宜研議日後運作模式及債務清償方式;另高鐵基金及科工基金近年債務數額雖逐漸減少,惟亦遭審計部質疑部分計畫及部門虧損嚴重,恐亦存有償債財源不足之虞,允宜一併研議債務清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