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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措施及預算執行情形之探討

二、102至106年度中央政府補貼經費及大眾運輸業者實際虧損情形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措施及預算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中央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概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施岑佩

近5年度(102至106年度,以下同)中央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之路(航)線數、補貼金額、業者實際虧損情形等,彙整詳如附表2-2及附表2-3,並說明如下:

(一)中央政府補貼金額概呈逐年增加趨勢,105及106年度因離島空運更換新機爰較以前年度擴增

1.近5年度中央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總補貼路(航)線數介於1,114條至1,203條間,未見重大減少趨勢;102至104年度平均每年度補貼金額約13.35億元,105度及106年度擴增為14.75億元及16.98億元,概呈逐年增加之趨勢。

2.以陸、海、空運分業比較:(1)近5年度中央政府對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虧損補貼金額平均每年度約11.72億元,未見縮減趨勢,105及106年度並微幅增加為12.19億元及12.24億元,占整體中央政府補貼金額除106年度(70.09%)外均逾8成,係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之最主要項目。(2)對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等離島海運之補貼,除105年度(0.31億元)外約維持在0.45億元,未見重大變化。(3)對民用航空運輸業之補貼102至104年度分別為1.65億元、1.49億元及1.39億元逐年下降,105年起因飛航蘭嶼、綠島、七美及望安地區之航空器屆齡,得標業者自11月起全面以新航空器飛航,所需租金、保險及相關費用增加,致105及106年度對離島空運虧損補貼大幅攀升為2.25億元及4.29億元。

(二)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線之虧損逐年增加

1.比較近5年度接受中央政府補貼路(航)線之實際虧損情形,除民用航空運輸業自105年度起更換新機虧損金額隨之擴增外,市區汽車客運業總虧損金額亦呈逐年增加情形。

2.106年度對市區客運業計補貼831條路線、實際虧損金額50.61億元,較102年度770條、36.99億元,增加61條、虧損金額增加13.62億元。詢據交通部表示,因配合地方改制部分公路客運路線移撥、新闢市區公車路線營運滿3年得申請補貼、地方推動政策型路線(如高鐵聯外公車)等,致市區客運業虧損補貼路線增加,整體補貼金額亦隨之提高。

(三)中央政府對市區客運業補貼比率約維持11.82%(不含地方政府補貼),所主管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民用航空運輸業則達九成

另將中央政府對各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金額與其實際虧損數比較,由中央政府主管並全數負擔補貼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民用航空運輸業之補貼比率平均約達九成;另就地方政府所轄之市區汽車客運業,中央政府每年度補貼比率則穩定維持於11.82%,至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近5年度補貼比率平均約達三成。

附表2-2:102至106年度中央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情形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路線數

補貼金額

路線數

補貼金額

路線數

補貼金額

路線數

補貼金額

路線數

補貼金額

1.市區汽車客運業

770

437,175

708

439,569

711

477,505

791

547,663

831

598,541

2.公路汽車客運業

420

689,829

394

690,016

398

682,579

402

671,328

333

625,832

小計

1,190

1,127,004

1,102

1,129,585

1,109

1,160,084

1,193

1,218,991

1,164

1,224,373

3.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

6

45,193

6

44,551

7

46,710

5

30,990

5

45,587

4.民用航空運輸業

6

164,953

6

149,106

5

139,096

5

225,444

5

428,515註3

合計

1,202

1,337,150

1,114

1,323,242

1,121

1,345,890

1,203

1,475,425

1,174

1,698,475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表列金額為各年度實際補貼數。

2.配合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等改制升格,自100年度陸續移撥部分公路客運路線至市區客運(表列市區客運補貼路線含移撥路線;102年度至105年度所含移撥路線均為180條、106年度為246條)。

3.106年度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偏遠航線補貼款,包含第1期補貼款2億2,276萬9千元已核撥,第2期業者申請數2億574萬6千元,截至107年6月底交通部仍在審核中,尚未撥付。

4.各項補貼計畫之預算編列單位: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於「交通部-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計畫;市區汽車客運及公路客運業於「公路總局及所屬-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計畫;民用航空運輸業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支應。

附表2-3:102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路(航)線之實際虧損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1.市區汽車客運業

虧損數

3,698,603

3,718,858

4,039,805

4,633,362

5,060,912

中央補貼占比

11.82%

11.82%

11.82%

11.82%

11.83%

2.公路汽車客運業

虧損數

761,628

761,278

749,863

740,656

690,247

中央補貼占比

90.57%

90.64%

91.03%

90.64%

90.67%

3.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

虧損數

156,390

146,265

146,098

123,440

123,402

中央補貼占比

28.90%

30.46%

31.42%

25.11%

36.94%

4.民用航空運輸業

虧損數

179,801

166,267

145,485

232,977

429,709

中央補貼占比

91.74%

89.68%

95.61%

96.77%

99.72%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表列虧損數僅含當年度接受中央政府營運虧損補貼之路(航)線。

2.中央政府補貼占比=附表2-2各年度中央政府營運虧損補貼金額/附表2-3之年度總虧損數;依交通部說明,載客小船經營業之「水頭至九宮航線」104年度補貼金額80萬元,因該航線自105年度起未申請補貼爰未申報104年度實際虧損數,表列104年度中央補貼占比係減除該航線補貼數後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