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措施及預算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施岑佩
為保障偏鄉及離島民眾基本民行之權利,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10條第1項明定:「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事業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得予以補貼;其補貼之對象,限於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之路(航)線業者。」中央政府102至106年度補貼大眾運輸事業經營偏遠及離島地區路(航)線營運虧損金額每年為13.23億元至16.98億元間,呈逐年增加之情形。經探討我國近年公共運輸發展及各受補貼路(航)線之營運概況顯示:一、近5年度我國大眾運輸除捷運及高鐵外之載客量未見明顯提升,非六都之公共運輸市占率仍偏低;二、市區客運路線多集中於六都,中央政府營運虧損補貼逾7成用於六都;三、公路汽車客運業載客量逐年下滑,營運虧損補貼路線數占總營運路線近半;四、近3年度受補貼離島海空運航線之乘客數及載客率呈衰退;五、我國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法定優待票短收差額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之影響等問題,亟待政府正視並妥為因應。
準此,主管機關允宜覈實調查偏鄉及離島居民之需求、審酌我國交通建設發展情形及大眾運輸事業之營運概況,定期盤點檢討我國就偏鄉或離島交通運輸配置之妥適性,並就大眾運輸事業經營離島或偏鄉路航線所遇營運問題及相關成本控管機制等,研謀有效之輔導或改進措施,確切落實政府推動大眾運輸及保障民眾基本民行之政策。
(分機:1928施岑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