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地方政府訂定管制或禁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管控燃煤使用量,恐影響燃煤火力發電機組之發電能量
按台電公司電力調度規劃,燃煤電源被規劃為基載電源,對我國整體電源供應之重要性不言可喻,查106年度我國燃煤火力電源占比達39.17%,惟燃煤火力發電需燃燒生煤,過程會排放二氧化碳、粗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懸浮微粒等物質,屬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法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規範(或管制)之項目,且部分燃煤火力電廠所在之地方政府如台中市、雲林縣等為提升地方空氣品質,自行訂定管制或禁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限制燃煤使用量,恐影響燃煤火力機組之發電能量。
(二)火力電廠配合空氣品質總量管制降載情形有逐年增加趨勢
據台電公司統計,自104年度起台中火力發電廠即有配合地方空氣品質管制降載之情形,此後,興達、協和與林口等燃煤電廠亦陸續有配合地方空氣品質管制降載之情事。據統計104年度台電公司因配合地方空污管制降載致減少發電量為1,350萬5千度,而107年度1至3月份累計因配合地方空污管制降載而減少發電量已達27億1,664萬5千度,且各燃煤火力發電廠配合地方空污管制降載之次數、天數以及因降載而減少之發電量均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詳附表3-1、附表3-2),亟待籌謀因應對策。
附表3-1:近年來台電公司各電廠配合地方空污管制降載統計表
單位:次;天
年度
興達電廠
台中電廠
協和電廠
林口電廠
合 計
降載
次數
降載
天數
降載
次數
降載
天數
降載
次數
降載
天數
降載
次數
降載
天數
降載
次數
降載
天數
104
0
0
2
2
0
0
0
0
2
2
105
8
8
13
13
0
0
0
0
21
21
106
119
79
44
25
8
5
4
2
175
111
107
1-3月
187
87
131
62
47
30
13
11
378
190
合計
314
174
190
102
55
35
17
13
576
324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本報告整理製表。
2.本表原調查期間為97年度至107年3月底,惟據台電提供資料,103年度以前未發生調查事件,爰省略103年度以前資料。
附表3-2:台電公司因配合地方空污管制降載而減少發電量統計表
單位:千度
年度
興達電廠
台中電廠
協和電廠
林口電廠
合 計
104
0
13,505
0
0
13,505
105
9,480
49,921
0
0
59,401
106
444,346
486,139
63,140
2,600
996,225
107
1-3月
994,796
1,276,975
404,174
40,700
2,716,645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本報告整理製表。
(三)老舊機組除污設施效能提升(改善)計畫之時程,落後環保法規,允宜加速辦理改善
查台電公司火力發電機組多數建置時間已達20年以上,致部分發電機組除污設備之效能,已無法符合加嚴後之當今環保規範,台電公司多年來雖持續配合環保法規修正,逐步辦理火力發電機組空污設施改善計畫,惟部分計畫預定期程落後法規加嚴之時程,例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已於104年6月15日公布實施,然辦理台中發電廠既有1-4號機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與粒狀污染物防制設備之空污改善計畫,預定完工時程為109年12月。
另如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台中市轄內之生煤堆置場所,自107年12月31日起應以封閉式建築物為限。惟台電公司台中發電廠1~10號機供煤系統改善計畫(將現有儲煤場室內化)預定完工時程為114年12月,以上2項計畫時程均較法規實施之時程落後多年。
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8條至第32條規定,違反規定者,將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罰鍰分為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及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兩種等級,至排放超額度者,每公噸超額量處碳市場價格3倍之罰鍰,以每1公噸新台幣1千5百元為上限;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止操作、停工或停業。另依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未取得使用許可證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及第58條規定處以罰鍰或令其停工、停業等處分,台電公司允宜評估加速辦理並提前完工之可行性。
(四)部分電廠屢發生排放違規或超標而受罰,允宜就原因癥結研謀改善
據台電公司統計自97年度至107年3月底止,因違反環保法規遭處罰鍰次數達117次、罰鍰總金額1,624萬2千元,其中屬電廠排放違規(或超標)而受罰者,共計28次、金額385萬7千餘元。其中又以台中電廠累計受罰8次為最多。據台電公司說明,受處分事由概為:違反空污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環評法等,台電公司允宜就各項違規原因確實檢討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