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目的,係期藉由民間團體力量順利推動政事或負有特殊任務,宜以企業化精神規劃人力需求,若薪資或獎金等給與偏高或不合理,除有浪費政府捐補助資源之嫌外,亦將排擠業務推動所需之經費,惟部分財團法人有薪資或獎金偏高或不合理情形,謹分述如下:
(一)部分財團法人從業人員平均年薪逾百萬元
薪資水準之考量,應衡酌民間薪資水準、設置性質、規模、人員屬性、專業人才市場供需、專業性、產業別、責任輕重及羅致困難程度等因素予以訂定;另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7點第1項規定,各主管機關應督促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定期依上開薪資衡酌因素檢討支給基準之合理性,提董事會報告。
查勞動部調查之工業及服務業之平均每月經常薪資,主管及監督人員為7萬3,162元,專業人員為5萬6,187元(詳附表3.3.1);揆106年度平均每人年薪決算數逾百萬元以上之財團法人,包括: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保險安定基金、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中技社、臺灣機電工程服務社及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等(詳附表3.3.2),其中平均月薪超過9萬元者有保險安定基金(9.3萬元)、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0.6萬元)、中技社(10.1萬元)、臺灣機電工程服務社(10.7萬元)及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11.4萬元),平均月薪超過8萬元者有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8.5萬元),較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之主管及監督人員為高,主管機關及上開財團法人應依薪資水準衡酌因素,審慎考量並定期檢視員工薪資之合理性,俾符規定。
附表3.3.1:職類別調查各業受僱員工平均每月薪資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元
行業/職類
工業及服務業
總薪資
經常薪資
非經常薪資
主管及監督人員
90,975
73,162
17,813
專業人員
68,425
56,187
12,238
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52,496
41,253
11,243
事務支援人員
37,456
33,154
4,302
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
29,309
27,282
2,027
技藝、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
38,243
30,748
7,495
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
28,356
25,396
2,960
平均
48,333
39,878
8,455
※註:1.資料來源,勞動部網站:勞動統計專網/勞動統計查詢網/106年7月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
2.總薪資包括經常性薪資(含本薪、固定津貼、按月發放的獎金)及非經常性薪資(含加班費、紅利、非按月發放的獎金)。
(二)若干平均年薪未達百萬元之財團法人,加計獎金後,年支酬勞仍破百萬元
勞動部調查之工業及服務業之平均每月總薪資(含獎金等),各受雇員工平均為4萬8,333元,專業人員為6萬8,425元,主管及監督人員為9萬0,975元(詳附表3.3.1);查若干財團法人雖平均年薪未達百萬元,惟加計獎金後,年支酬勞仍達百萬元以上,相當於平均每月總酬勞(含獎金)8.3萬元以上(詳附表3.3.2),例如: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年薪98.2萬元,年薪未達百萬元,惟加計獎金24.9萬元後,年支酬勞達123.1萬元,相當於平均每月總酬勞10.3萬元,與前述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比較結果,普遍高於民間平均薪資及專業人員薪資水準,若干甚至超過主管及監督人員。
(三)有特定收入來源或代行政府特定政策任務之財團法人,平均每人薪資卻高於科技研發型財團法人,薪資水準偏高
查部分財團法人代行政府特定政策任務,平均每人年薪卻高於或相當於科技研發型之工研院,例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6年度平均每人年薪93.3萬元及92.8萬元,較工研院92萬元為高;另金管會所轄若干財團法人之泰半收入係依法規向民眾或業者收取者,有特定收入來源,惟106年度平均每人年薪卻高於工研院,包括:保險安定基金106年度平均每人年薪111.6萬元、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106年度平均每人年薪101.9萬元,年薪均超過百萬元,其員工整體薪資費用明顯偏高。
附表3.3.2:106年度平均每人年薪加獎金達百萬元以上之財團法人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
機關
財團法人名稱
月薪
年薪
每人年獎金
年薪加獎金合計
累計政府捐助基金%接受政府委辦補助%
餘絀
交通部
中華顧問工程司
72
860
175
1,035
94.12
1.98
39,336
交通部
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70
834
174
1,008
100.00
0.00
916,397
交通部
中國驗船中心
61
732
368
1,100
31.82
3.83
15,386
金管會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85
1,019
199
1,218
0.00
0.00
49,547
金管會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80
965
172
1,137
0.00
0.00
391,922
金管會
保險安定基金
93
1,116
218
1,334
0.00
0.01
4,399,059
金管會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82
982
249
1,231
0.00
0.00
0
金管會
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65
782
301
1,083
22.83
0.00
396,192
原能會
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
61
728
495
1,223
85.20
0.00
941
科技部
國家實驗研究院
75
899
149
1,048
100.00
88.34
104,998
科技部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106
1,270
156
1,426
100.00
98.20
-118,185
教育部
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
67
803
268
1,071
37.35
0.00
-23,094
經濟部
中技社
101
1,207
348
1,555
44.44
0.00
74,720
經濟部
中興工程顧問社
69
829
245
1,074
95.83
20.77
11,336
經濟部
臺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
77
929
180
1,108
70.00
0.00
9,022
經濟部
工業技術研究院
77
920
263
1,183
100.00
75.52
17,419
經濟部
臺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107
1,282
205
1,487
92.00
0.00
49,281
經濟部
資訊工業策進會
66
794
221
1,015
38.61
74.15
8,864
經濟部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78
933
265
1,198
82.89
3.50
632,670
經濟部
亞太智慧財產權發展基金會
73
882
287
1,169
10.00
0.00
10,568
農委會
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77
925
200
1,125
86.64
0.00
58,286
農委會
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114
1,364
336
1,700
100.00
0.00
-22,697
僑委會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77
928
237
1,165
87.30
7.70
139,206
※註:1.資料來源,各主管部會彙整之財團法人填報資料,本研究彙整。
2.表內所有資料皆以106年度實際數為準;接受政府委辦與補助比率係政府補助收入與委辦收入占總收入之比率。
3.106年度每人平均獎金=106年度各類獎金合計數÷實際核發人數。若各財團法人提供資料時未註明各項獎金實際核發人數,則以106年度實際員額為計算基準。
4.薪資係指按月發放之薪水,且不含獎金、超時工作報酬及其他非經常性薪資。
5.上表均不含兼任人員、董事長及董監事,亦不含兼任人員、董事長及其他董監事酬勞。
6.因四捨五入關係,或有尾差。
7.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年度中新進、退休人員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發工作獎金。
(四)部分財團法人主管人數占員工人數之比率超逾5成,人力組織結構未盡合理,允宜督促調整
若干財團法人主管人數占比過高,包括:
1.經濟部所轄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截至107年4月底止實際員工人數為34人,其中主管人數17人,占員工人數比率50%。
2.農委會所轄財團法人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專職員工實際員額6人(不含兼任之董事長、顧問、雇員、管理員及司機等),主管3人,比率50%。專職員工包括:主管(執行長兼任農業科技組組長、副執行長兼任財務組組長,以及社會公益組組長兼任行政組組長)3人;非主管人員僅組員及辦事員共3人,故該財團法人平均薪資水準較高(詳附表3.3.2)。
3.教育部所轄財團法人臺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員額5人均為主管,主管比率100%。
4.教育部所轄財團法人吳健雄學術基金會:員額4人均為主管,主管比率100%。
上述資料顯示部分財團法人之主管人數比率過高,或組織規模小、員工人數少、業務單純之財團法人仍設置過多之主管,人力結構顯未適當,允宜檢討。
綜上,部分財團法人薪資或獎金偏高,超過勞動部調查之民間薪資水準;人力結構未盡合理,應適當監督及審視薪資及獎金支給金額之合理性,發揮政府捐助基金及補助委辦資源之運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