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問題之探討

參、結論與建議 日期:107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賴欣憶 鄧凱文

地方政府收支長期失衡,自籌財源增加速度不及歲出成長幅度,且公共債務持續攀升。基此,本報告謹提出以下建議事項:

一、主管機關應儘速謀求各界意見並審視行政區劃法草案內容後,提出新版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函送本院審議,俾合理公允劃分稅源

為改善地方財政及因應地方改制需要,行政院前於101年2月23日將財劃法修正草案函送本院審議,修法重點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強化地方財政努力誘因機制」及「落實財政紀律」。該草案經本院財政委員會召開5次會議審查,惟未及於第8屆立法委員任期內完成審議,屆期已不續審,迄今已逾6年。再者,行政院107年5月業將行政區劃法草案函送本院審議。基此,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等相關主管機關應儘速謀求各界意見及審視行政區劃法草案內容後,提出新版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函送本院審議。

二、宜研謀改善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並強化補助款考核遏止地方政府浪費機制,俾發揮財政協助效益

中央政府每年透過鉅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協助地方政府改善財政困窘,惟統籌分配稅款屢有分配不公、財政誘因不足等爭議,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機制難杜地方政府浪費,亟待檢討改善,俾發揮財政協助實益。

三、允宜儘速完成行政區劃法立法及相關配套,俾合理調整行政區,並妥適配置財政資源,以均衡區域發展

為解決目前城鄉發展歧異,允宜儘速完成行政區劃調整之法制作業,俾利通盤調整最適行政區規模,並合理配置財政資源,以達到均衡區域發展之目標。

四、自籌財源偏低且人事費居高不下,致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逐攀升,主管機關宜探究原因並督促其改善

部分地方政府自籌財源成長有限且人事費亦居高不下,縱使加計統籌分配稅款收入與補助及協助收入後仍有不足,長久以往,若無其他收入來源,地方政府以舉借長短期債務因應,致債務餘額攀升,爰主管機關對於地方政府前揭問題,宜探究原因並督促其改善,以避免地方政府財政進一步惡化。

五、允宜督促地方政府適時提高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以擴大稅基增裕其財政能力

部分地方政府多年來財政能力低於全國平均值,且對於主要財源土地稅之徵收亦顯消極,又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差距甚大,中央宜督促渠等縣市政府改善,適時提升課稅成效,並納入績效評核之參據,俾發揮中央對地方財政協助之實益,以利地方財政之健全。

六、地方政府非法定社福支出持續攀升,允宜檢討並訂定排富條款,以提升資源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

地方政府非法定社福支出逐年攀升,5年來(101-105年)已增加133億元,增幅高達57.0%,且大多未設排富條款並為現金給付,造成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基此,中央宜督促檢討並訂定排富條款,以提升資源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

(分機:1925賴欣憶;8661鄧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