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科技政策之形成
我國國家科技政策之形成主要透過以下四大機制:1.行政院重大政策及計畫。2.行政院科技會報會議決議。3.科技部每4年召開之「全國科學技術會議」。4.各部會依法定職掌進行規劃及執行。
科技部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情形及區域均衡發展,每4年邀集各界召開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徵求產官學意見,據以訂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作為擬訂科技政策與推動科技發展之依據。另並每2年廣邀產學研各界專家提供意見,與各部會溝通協調後,提出科學技術白皮書,回應國內及國際所面臨議題與挑戰,說明科技發展之願景、策略及現況。
(二)科技發展計畫及科技預算之定義及範圍
科技政策之落實主要係透過科技發展計畫之執行。而科技發展計畫之範圍為:1.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所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2.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及中華民國科技白皮書各項研究發展課題所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3.科技部綜合規劃之科技發展計畫。4.行政院函核示及行政院相關會議決議之科技發展計畫。5.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各主管機關)依據施政計畫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
除各機關基本運作需求與各項專案檢討計畫、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重大支出及公共建設計畫,科技發展計畫亦為中央政府各機關年度歲出概算範圍之一。科技發展計畫所使用之經費即為科技預算。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4月底匡列往後4年之整體科技概算歲出。而經費額度分為政策額度及一般額度,由科技部及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規劃提報原則及各機關上限,各機關據以研提計畫書。
以107年度計畫審查為例,行政院核定科技發展計畫107至110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為968億元、968億元、978億元及1,099億元(均含中央研究院)。各年度額度申請上限不同。108年度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申請額度為:1.一般科技施政計畫:107年核定額度為總量控管。2.重點政策計畫:依科技部與科技會報辦公室協調之建議數。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計畫分年申請數,依行政院核定第1期之107年度預算案總額177億元。4.舊制額度屬「政策額度」、「資通訊建設政策額度」者,屆期回收。
(三)科技發展計畫審議作業程序及績效評估
圖2-1: 108年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流程圖
※註:1.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
科技發展計畫審議及績效評估流程略為(詳圖2-1):
1.各申請機關依申請額度規定,規劃並撰寫綱要計畫書之未來執行內容、過去績效、經費編列等辦理自評後送科技部(科技部計畫送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2.個別計畫經書面及會議審查後,初步結果提報行政院科技會報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科技部綜合彙編函報行政院,俟行政院核定審查結果,各主管機關再據以編列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查。
3.各主管機關於立法院議決預算案後一個月內,配合法定預算數及前述審查意見,修正綱要計畫書,作為後續計畫成效管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