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發展係一持續演進之過程,推動社會發展長期所需量能龐鉅,鑑於社會發展計畫之成本效益未能如公共建設類計畫易於評估,爰需依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之規定,於中長程個案計畫擬定時,通盤檢視前案或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之優劣成敗,藉以經驗傳承並加以改善,俾使資源之投入得以發揮最大效益。惟近年部分社會發展計畫檢討內容未切實需,除計畫之必要性可議外,計畫之效益亦有待商榷。經查:
(一)部分計畫未確依規定對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進行檢討
相對於公共建設計畫而言,社會發展計畫擬定之問題主要在於無法對各評量要項進行有效量化工作,也因此通常難以提出「成本效益分析」,為期社會發展計畫資源投入更具效益性,於計畫擬定時事前檢討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爰益形重要。揆中央政府各機關107年度辦理之中長程社會發展計畫共163項,年度可動支預算數約1,490億元,而107年度可動支預算數逾10億元者包括以教育部在內之10個機關,其中又以教育部居首為595.04億元,衛福部及農委會分居第二及第三,分別為528.32億元及152.41億元(詳附表3-8-1),以該等機關於103年度至106年度之間辦理總經費達3億元以上之計畫加以檢視,執行中計畫共有61項,其中未依上開編審要點規定專項檢討者計7項,占比為11.48%,另29項則僅闡述現行政策或前案之內容及執行成果,未確實檢討其優劣成敗,以上未檢討及檢討內容未切實需之計畫合共36項,占總計畫數之59.02%,反之依規定進行檢討者僅占40.98%,未及半數(詳附表3-8-2)。
附表3-8-1:107年度社會發展計畫可動支預算數逾10億元之分布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機關
計畫項數
年度可動支預算數
占年度可動支預算數總計比率
教育部
13
59,504,262
39.93
衛生福利部
26
52,832,048
35.45
農委會
33
15,241,472
10.23
內政部
18
6,193,766
4.16
原住民族委員會
5
3,778,911
2.54
財政部
10
2,966,178
1.99
文化部
6
2,335,747
1.57
法務部
12
1,598,233
1.07
客家委員會
5
1,698,541
1.14
經濟部
10
1,336,231
0.90
年度可動支預算數總計
163
149,036,407
100.00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政府計畫資訊檢視平臺-政府列管計畫清單(發布日期107年6月4日),本報告整理。
2.表列為各機關執行期程逾兩年以上之計畫項數。
3.表列中長程社會發展計畫係指期程2年以上之個案計畫。
附表3-8-2:103年度至107年度總經費3億元以上中長程社會發展計畫有關「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檢討情形表
項次
主管機關
計畫名稱
專項檢討
說明內容或執行成果
檢討優劣成敗
1
衛福部
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推動方案
是
V
2
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
否
-
-
3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實施計畫
否
-
-
4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第4期
是
V
5
開創全民均等健康照護計畫
是
V
6
第八期醫療網計畫
是
V
7
國民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是
V
8
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
是
V
9
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
是
V
10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是
V
11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
是
V
12
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二期計畫
是
V13
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三期計畫
是
V
14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計畫-病媒、腸道傳染病及腸病毒、肝炎防治暨根除三麻一風整合計畫
是
V
15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二期計畫
是
V
16
結核病十年減半全民動員第二期計畫
是
V
17
我國加入WHO 2035消除結核第一期計畫
是
V
18
愛滋防治第五期五年計畫
是
V
19
愛滋防治第六期五年計畫
是
V
20
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力第二期計畫
是
V
21
新興傳染病風險監測與應變整備計畫
是
V
22
強化邊境檢疫及境外防疫第一期計畫
是
V
23
重建食品藥物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案)計畫
是
V
24
藥物及查驗登記食品上市前管理新紀元計畫
是
V
25
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計畫
是
V
26
藥健康-精進藥物全生命週期管理計畫
是
V
27
慢性腎臟病防治與照護品質五年提升計畫
是
V
28
第三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
是
V
29
預防保健服務計畫(103-106年)
是
V
30
慢性病毒肝病防治計畫(第一期計畫102-105年)
是
V
31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
是
V
32
南區兒童之家院舍遷建案
是
V
33
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
是
V
34
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漁業署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機關(構)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是
V
35
豬隻死亡保險業務計畫
是
V
36
遠洋漁業永續方案
是
V
37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
是
V
38
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
是
V
39
家畜保險業務計畫
是
V
40
加強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
是
V
41
推動畜牧場永續資源管理及再利用計畫
是
V
42
農林畜水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及行銷輔導計畫
是
V
43
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
是
V
44
強化家畜產業鏈及生產力計畫
否
-
-
45
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
是
V
46
新農民培育計畫
是
V
47
新農業創新產業聚落提升計畫
是
V
48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是
V
49
口蹄疫撲滅計畫
是
V
50
教育部
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
是
V
51
高齡教育中程發展計畫
是
V
52
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
是
V
53
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
是
V
5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否
-
-55
2019臺中東亞青年運動會籌辦計畫
是
56
強棒計畫
是
V
57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是
V
58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
否
-
-
59
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106-109年)
否
-
-
60
106-110年海洋教育執行計畫
是
V
61
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計畫
是
V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本報告彙整。
2.因各年度中長程社會發展計畫均逾百件,本報告僅摘錄107年度社會發展計畫可支用預算數占前3名機關(教育部、衛福部及農委會)各項計畫書之檢討情形。
3.「2019臺中東亞青年運動會籌辦計畫」雖設專項,但內容未涉及相關檢討事宜,爰列入未專項檢討。
(二)部分計畫未確實檢討現行政策及方案之缺失並尋求改善,仍賡續推動同性質計畫
據上開檢視結果,雖大多數計畫均依規定專項說明現行政策及方案,惟多僅闡述其執行成果,仔細檢討前案或相關政策之利弊得失,以從中獲取經驗並加以改善者仍為少數。以衛福部主管各項計畫為例,「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中即僅述及前案「當前物價穩定方案」之內容,卻未探討過去方案、政策與目標之達成,及其與該計畫之關連;復如「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中,則僅列出過去政策與目標,未探究其成敗原因,除因而無法有所經驗傳承外,亦未能透過前案或相關政策之檢討而證成該計畫之必要性與正當性。類此未確實檢討即賡續辦理同質性計畫者另有「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二期計畫」等(詳附表3-8-2)。
對此,監察院即曾於104年度提出相關糾正,包括行政院針對老人居住問題,除於102年7月12日核定修正「人口政策白皮書」外,103年推動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總經費207.4億元,期程103年度至105年度,其中有關老人住宅部分,規劃給予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或租屋補助協助等多項方案,預期成果則為每年提供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或租屋補助80人次。惟內政部依住宅法第8條規定業先於96年度起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推動多元居住協助措施,補助對象亦包括收入較低(家庭年收入20%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老人,對其提供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據行政院說明,自96年度至103年度各縣市老人申請修繕貸款利息補貼件數,最多只有220件,而102年度及103年度亦均僅6件,更無人申請簡易修繕住宅費用,現行政策顯未能妥適解決日益增加之老人居住問題,然未經檢討既存之缺失並尋求改善之道,即投入龐大資源辦理同性質之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恐非妥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