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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長程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及預算編審暨執行相關議題之探討

一、落實歲出額度制精神,於各機關所獲中程概算額度內,依社會發展計畫之優先順序妥適配置有限資源,俾利健全政府財政 日期:107年8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中長程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及預算編審暨執行相關議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文煌 陳燕玲

近年國發會將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陳報行政院時,均建議行政院編列額度外預算支應部分計畫所需經費,惟查政府前為改善財政收支差短,推動實施歲出額度制及中程計畫預算制度,歲出規模始得以獲得控制。為落實歲出額度制,強化中程規劃功能,行政院核定各主管機關4年期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後,應輔以個案計畫之先期審議作業與預算之管理及控制等機制,並要求各機關於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本零基預算精神,妥為編列年度預算。爰國發會宜本上開預算額度制之宗旨,協助各機關於所獲中程預算額度內,依優先順序妥適配置有限資源,避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