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允宜督導各機關確依規定將社會發展計畫登載機關網頁,並研議於總預算書及單位預算書中揭露彙整性統計資訊,俾利外界監督
日期:107年8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中長程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及預算編審暨執行相關議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文煌 陳燕玲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15點規定:「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登載於機關網頁及行政院相關計畫管理系統。」惟查部分重要社會計畫於行政院核定後,卻未登載於機關網頁,顯與規定不符,允應檢討改進。又社會發展計畫為我國中長程個案計畫三大分類之一,然各機關各年度辦理計畫項數及預算編列狀況,於總預算書表中卻無相關彙整性統計資訊,致其整體資源配置狀況難明;此外,部分社會發展計畫係為預防、解決社會問題而研擬之中長程計畫,其內容涉及跨部會業務,預算又分散由各機關自行於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編列,然在各機關單位預算書僅列明自身經費編列情形之狀態下,難窺個案計畫年度預算編配全貌,容不利本院預算審議,爰行政院允宜就中長程社會發展計畫,適度檢討其彙整資訊於總預算及單位預算書表之揭露方式,俾利外界瞭解預算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