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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現況及其相關問題之探討

五、目前身障者就業基金提撥及分配方式,未能有效解決城鄉資源分配不均現象,允宜建立更適切計算機制,俾平衡城鄉差距 日期:107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現況及其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郁棻

就業基金自79年開辦以來,各縣市不論在就業基金規模、可收取之差額補助費收入及身障者促進就業業務支出等均差異頗大,以106年度為例,全國差額補助費收入85.4%集中於6都,全國身障者促進就業業務支出有83.37%係供6都及北部地區縣市支用,可悉直轄市及北部地區縣市所分配之資源遠高於中部、南部、東部及離島等地區。各縣市政府每年雖已提撥30%差額補助費收入撥交中央統籌分配,惟仍未能有效平衡城鄉差距。

直轄市及都會型縣市無論在身障人口數、義務機關數、就業基金餘額及應提撥總額等,原就遠高於非都會型縣市,依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撥交就業安定基金提撥及分配辦法第4條附表所定公式計算而得之分配款項,實難補足低資源縣市之所需。政府允宜研議更適切之就業基金提撥比率與統籌款分配計算公式,以改善城鄉資源分配不均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