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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現況及其相關問題之探討

六、政府允宜研議擴大舊有建築物適用無障礙設施,另部分縣市未依身權法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改善基金,內政部允應加強督導改善 日期:107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現況及其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郁棻

「親近友善之無障礙環境」向來是身障族群主要訴求之一,亦是社會人權進步之表徵,我國無障礙環境之推行迄今將近30年,目前各地方政府無障礙環境之推動已漸上軌道,為便利身障者進出使用建築物,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無障礙建築物專章」,公告新建、增建之公共及非公共建築物均設置無障礙設施,對舊有建築物則未規範適用,允宜研議擴大舊有建築物適用無障礙設施;依身權法第88條規定,各縣市應將收取之罰鍰收入成立基金,供作改善及推動無障礙設備與設施經費使用,惟仍有11個地方政府迄未依法設立基金,內政部允應加強督導改善,俾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