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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工安事故預防與管理之檢討-以生產事業及交通服務事業為例

五、工安事故損失及賠(補)償情形 日期:107年8月 報告名稱:國營事業工安事故預防與管理之檢討-以生產事業及交通服務事業為例 目錄大綱:參、國營事業工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及工安事故統計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俊傑

9家國營事業因發生工安事故之賠(補)償金額雖不大,且多數事故為承攬商勞工,承攬商為雇主身分,承擔較多責任。惟部分未造成職災傷亡之工安事故,其財務損失反較巨大,如:106年815停電事故,台電減收一日電費,中油須賠付台電約3億5,800萬元;台電「大林~高港345kV電纜線路潛盾洞道工程」潛盾施工時造成高雄小港區中林路及大寮區鳳林二路道路塌陷,危及地下管線及公共安全,且無法如預期完工日期完工,影響大林電廠更新之輸配電計畫,損失尚難預估;中油「桃園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加熱爐出口端管線爆炸火警事件,影響柴油煉製迄今仍停工待修復,初估修復金額約需6億元,約107年10月間可復工,惟復擔心反應爐能否耐受高壓,未來恐降壓減產因應,以免再次發生工安事故。

另復以中油為例,因工安事故等所造成之非計畫性停爐,若每月生產未超逾20日,則該公司參照停爐日數比例將折舊、各項攤提及人員薪資等認列為停工損失,不計入製造成本。104年度至107年5月底止,計認列停工損失39億167萬2千元(詳附表12),損失鉅大,且尚未估算未能生產之可能發生之機會成本,故中油等國營事業面對工業安全管理問題,應更周延、更謹慎,以避免工安事故之發生影響職(勞)工生命及公司營收損失。

附表12:近年度中油因工安事故等所造成之非計畫性停爐所認列之停工損失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目名稱

104年度決算數

105年度決算數

106年度決算數

107年度截至5月執行數

折舊費用

198,849

313,756

253,063

89,606

停工損失

1,806,405

430,875

577,927

231,191

合計

2,005,254

744,631

830,990

320,797

※註:1.資料來源,中油提供。

2.上述停工損失包含停工工場轉列之人員薪資、保險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