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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工安事故預防與管理之檢討-以生產事業及交通服務事業為例

一、法制及管理現況之檢討 日期:107年8月 報告名稱:國營事業工安事故預防與管理之檢討-以生產事業及交通服務事業為例 目錄大綱:肆、國營事業工安事故之預防與管理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俊傑

勞動檢查為督促法令落實之有效工具,我國職安署及各勞動檢查機關之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員編制663名,占全國勞動檢查人力三分之二,截至107年5月底,編制人力仍有121名缺額待補(詳附表2)。檢查人力編制未補缺額過多,影響檢查量能及勞檢覆蓋率,檢視我國104年至106年之安全衛生檢查覆蓋率分別為5.17%、5.2%及5.3% (詳附表13)尚偏低;又據審計部指出,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事業單位於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前尚有5成未曾受檢,允宜研謀良策妥適配置檢查人力,提升勞檢覆蓋率。

又重大職業災害通報,國營事業尚有未依法申報情事(如前述之臺鐵、中華郵政、臺糖、臺酒等個案),顯示職安署現行通報作業方式,倘雇主疏失或隱匿未報且勞動檢查機構未執行勞動檢查,則不易發現,導致該署無法掌握職災資料及時督促雇主改善,以減少職業災害並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是以,現行被動受理通報作業,亟需研擬加諸醫療院所通報義務,輔以主動勾稽機制之建置,促使事業單位(雇主)落實通報機制,以利該署完整蒐集職災資訊。

附表13:近年度安全衛生檢查覆蓋率一覽表 單位:家;%

年度

受檢事業單位數

全國事業單位數

覆蓋率

104年

69,781

1,349,528

5.17

105年

71,495

1,374,701

5.2

106年

74,453

1,404,338

5.3

※註:1.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供。

2.本表受檢事業單位數,職安署係取自「地方政府勞動條件檢查資訊管理系統」及「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全國事業單位數係取自財政部營利事業登記總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