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監督與經營績效探討

五、再轉投資事業衍生問題探討 日期:107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監督與經營績效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與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吳昀雲 卓庭鈺

(一)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再轉投資公司虧損多年,允宜檢討能否有效改善營運

1.財政部直接投資之第一金融控股公司(持股11.49%,最大股東)再轉投資第一金人壽保險公司(為持股100%子公司),主要辦理客戶人身保障及退休規劃等保險商品,已連續3年(104年至106年)虧損。詢據財政部說明係因後收投資型保險商品成長墊高營業成本,惟整體業務量尚未達經濟規模,致投資收益與手續費收入仍不足支應營運成本與費用。

2.經濟部直接投資之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最大股東)再轉投資中鋼鋁業(股)公司(為持股100%子公司),主要業務為鋁軋延品製造,亦連續3年(104-106年)營運虧損。據經濟部說明係因受到中國大陸產品低價競爭及市場供過於求等影響,導致公司連年虧損。

3.交通部投資之陽明海運公司(持股20.13%,最大股東)再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光明海運(股)公司(持股96.36%子公司),主要經營散裝船運輸業務,同樣連續3年(104-106年)虧損。據交通部說明係因近年散裝航運市場景氣低迷,船舶租金及運費收入不佳,致營運入不敷出(詳附表20)。

附表20:公私合營事業再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近3年(104-106年)連續虧損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主管機關

公私合營事業

再轉投資具主導權事業

104年度淨利(損)

105年度淨利(損)

106年度淨利(損)

財政部

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第一金人壽保險公司

-89,504

-146,614

-103,350

交通部

陽明海運公司

光明海運公司

-2,149,047

-2,696,396

-769,134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中鋼鋁業公司

-624,479

-37,378

-195,552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表內投資事業均為股份有限公司。

(二)曾有公私合營事業因受其再轉投資事業虧損影響,須認列損失致由盈轉虧

農委會主管台灣肥料(股)公司(官股比率24.07%)近5年(102年至106年)除105年度虧損,其餘皆為獲利;據該會說明105年度因按權益法認列2家子公司-朱拜爾肥料(股)公司損失2億5,457萬3千元及台灣深層海洋水(股)公司資產減損4億5,896萬9千元,致母公司-台肥公司當年合併淨損1億2,900萬元。爰以成立專案小組,加強管控營運情形及現金流,106年朱拜爾肥料公司已轉虧為盈,台灣深層海洋水(股)公司上半年平均每月淨損421萬7千元,下半年逐步改善,平均每月淨損減少至145萬2千元,尚待賡續努力。

(三)整併性質相同或伺機出售投資目的已有改變之轉投資事業,容需審慎研酌

經濟部投資中鋼公司之再轉投資事業達上百家,事業層層轉投資,母、子(孫)公司交叉相互持股,引發監督不易甚至爆發營運缺失致影響整體集團經營綜效問題,前曾經監察院糾正在案。據主管機關經濟部說明,均有隨時掌控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狀況並定期檢討績效,爰仍須維持目前事業。然查中鋼子公司-中盈投資公司再轉投資之孫公司-群豐科技公司(持股3.81%)因經營不善及投資案失利,嚴重虧損後一再減資,致股價由最高40元跌至僅1元,股票並於2016年底由興櫃下市,投資人慘賠,凸顯母公司是否確有需要維持及管理逾百家轉投資公司,其能否隨時掌控各投資事業之營運狀況,不無疑問。主管機關雖本於公司治理尊重各事業辦理轉投資事宜,惟時空環境快速轉變,仍宜全盤檢視性質相同或投資目的已改變之事業,並研謀整併或伺機出售持股,以收回資金。

(四)營收幾乎來自母公司之公私合營子公司,其成立作用遭質疑,允宜加強擴展其他收入並落實考核公股代表對事業之貢獻度

亞洲物流公司為財政部所屬臺灣菸酒(股)公司與其他公司合資成立之再投資公司,公股持股49%,派任4名公股董事(包括董事長)。惟查該子公司營收9成以上均來自台灣菸酒公司,拓展母公司以外業務量極為有限,遭質疑子公司成立作用不明。另查歷任董事長皆來自海基會、陸委會及財政部等不同部會退休(職)官員轉任,更迭十分頻仍,致營運績效遜於同業,營收由103年度6.12億元減少至105年5.01億元,每年度營業利益率僅1.6%左右,低於同業新竹物流公司之7%以上,顯示高階主管任用及經營策略容有改進空間。目前第6任董事長為前行政院公平委員會委員轉任(自107年4月起迄今),允應依據所訂「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第19點規定,落實考核官派董事長(含總經理)對事業機構之經營結果達成情形,俾增加對母公司投資效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