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4年至106年工程會列管閒置設施總經費580億元,累計投入活化經費63億元
94年9月行政院成立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以下稱活化專案小組),以媒體報導及審計部調查報告資料為基礎,清查各機關已完工、但未依原計畫使用、使用率偏低或長期停工具潛在閒置情形之公共設施,102年又函請各縣市政府提報地方自籌經費興建之閒置案件,及針對學者編著「海市蜃樓」所提閒置疑慮案件,函請各機關全面清查,並建置檢舉專線與通報網站平臺提供民眾參與監督機制,截至106年底累計發現並列管閒置設施共計429件,建設總經費高達580.04億元(詳附表2-4-1),經活化專案小組依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推動方案」及「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等持續推動活化措施,累計投入活化經費63.48億元,解除列管閒置設施329件。
(二)部分主管部會閒置設施活化率偏低,且有列管多年迄未完成活化
閒置之公共設施活化原則應以達成原計畫效益為優先,若因時空環境變遷,必要時可強化原有設施功能,將設施轉型再利用、或促進民間參與委外經營、或開放供地方社區、社福團體使用等,如確實無法活化、轉型或無存續必要者,始得報廢或拆除。94年至106年累計列管之閒置設施計429件,其中經活化後再運用者計271件,活化率約63%,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別觀之(詳附表2-4-2),活化率在平均值以下者計有交通部、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科技部、國防部、客家委員會及法務部等9個主管部會,其中以科技部主管7件、法務部主管1件未活化及國防部活化率20%明顯偏低,且尚未活化之設施均係該部會或所屬負責管理,部分設施之總建造經費頗高,或閒置迄今已有相當時日(詳附表3-5-1),顯示活化之措施推動有待強化。
附表3-5-1:科技部、國防部及法務部截至106年底列管之閒置設施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部會
公共設施名稱
設施管理機關
總建造
經費
完工
年月
閒置起始日期
科技部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污泥焚化爐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469,268
93.3
95.1
宜蘭縣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1,577,071
104.1
104.4
臺南市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健康生活館健身館一樓、三樓及四樓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545,798
96.4
101.11
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第一座立體停車場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223,647
93.11
101.11
南投縣中興新村光華藝術村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7,000
96.1
98.1
中興體育館(小巨蛋)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82,770
87.12
99.8
中興游泳池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80,000
85.2
103.11
國防部
澎湖縣馬公市光華社區
國防部
6,000
79.7
97.5
新北市土城彈藥庫(前國軍勤篤營區)
國防部
117,118
63.6
96.3
連江縣莒光鄉莒光英雄館
國防部
年代久遠
查無資料
50.1
105.1
法務部
新北市新店區法務部調查局安康接待室
法務部調查局
3,580
63.12
98.12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工程會提供資料。
(三)歷年列管58件閒置設施因無法活化或經評估未具效益而拆除
截至106年底歷年工程會列管閒置設施共429件,無法活化、轉型或經評估未具效益而拆除58件,比率達13.52%,比重甚高,分屬10個主管部會,總建造經費5億5,628萬元(詳附表3-5-2),其中以內政部主管16件、教育部主管14件及交通部主管9件拆除件數最多,拆除率以教育部主管31%、衛生福利部主管30%及內政部主管27%最高,又以交通部主管拆除之設施平均每件建造經費2,790萬元最高;據說明拆除原因包含:環境變遷、已達報廢或使用年限、結構安全不堪使用、原屬老舊違章建築,地震後損壞、首長更替,建築停建、無存續價值、重新整修不符效益,且正式營運後財源恐無法挹注資金缺口、遭退休人員占用,久無居住事實,年久失修等。此外,國防部尚有「臺北學院」等20件、總建造經費1,943萬5千元自行列管之設施,因無法活化而拆除,完成地上物騰空後移交國有財產署。
附表3-5-2:歷年因無法活化而拆除之閒置設施 單位:新臺幣千元
目的事業
主管部會
公共設施名稱
總建造
經費
無法活化/拆除之原因
交通部
東埔溫泉旅遊服務中心
9,900
達報廢年限,循程序申報拆除
池上鄉大坡池停車場
54,590
環境變遷及生態團體抗爭,停建拆除
蘆竹濱海遊客服務中心
13,452
無續存價值,循程序報廢拆除
彰化縣芳苑鄉舊王功旅遊服務站
1,285
無續存價值,循程序報廢拆除
新北市永和區大新街73巷臺鐵局廢棄宿舍(非屬公共設施)
3,905
宿舍建物達耐用年數,整修不符效益,報廢拆除
桃園縣大園鄉竹圍海水浴場管理中心
22,000
結構安全因素不堪使用
南投縣水里鄉聯勤招待所
資料
不可考
結構安全因素且達報廢年限
桃園縣大園濱海遊憩區服務中心
14,110
結構安全因素不堪使用
臺南市新營區公六立體停車場
131,869
地震災損且達耐用年數報廢拆除
經濟部
鼓山第二公有零售市場
7,625
該市場土地為高雄市政府向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租用,於地上興建市場後營運使用,該土地租約於102年12月31日到期後由銀行收回,目前該市場已完成退場作業
小港第三市場
7,625
臺東縣蘭嶼鄉紅頭零售市場
資料
不可考
設施無使用執照且已不堪使用
大園工業活動中心
5,473
檢測為海砂屋致無法使用
內政部
苗栗玉清大橋新建及後續工程產生新生地設置土資場
19,300
該設施因土資場已關閉,可節省公帑及挹注縣庫
桂安街9-2號(原桂安漁港駐在所)
3,897
該建物原於89年隨安檢業務移撥而移交予前海巡署(現改制為海洋委員會),惟發現建物品質不良疑似海沙屋建築未隨業務移交,並於95年由中華民國建築技術學會判定為危樓,無法使用
富里鄉一號道路陸橋停車場
3,148
山皮里民活動中心
577
新社里活動中心(原新社分駐所)
3,000
南投縣麒麟潭畔(停車場)辦公室(原南投縣國立鳳凰谷鳥園舊臨時辦公室)
1,856
該設施原為違建之辦公廳舍,已完成拆除並恢復原設計之構造物(涼亭及觀景臺)。
崁頂鄉老人長期照護中心
60,000
因首長更替,政策無法延續,致建物停建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仁壽檢查哨)
220
該建物係老舊違章建築,921地震後廳舍損壞且無設置檢查哨必要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921地震後臨時辦公廳
15,515
花蓮縣天祥文山賓館
4,406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於因業務需要自退輔會取得建物所有權,提供太魯閣警察隊及文山小隊作廳舍使用,囿於屋況不佳、潮濕漏水及安全疑慮等因素,不再使用
沙鹿區犁分里活動中心
701
經評估建、使照及結構安全鑑定作業等費用需再投入840萬元,沙鹿區公所考量週邊環境需求及投資效益,決議拆除恢復綠地。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廣場及週邊環境改造工程〈第二期〉
21,526
該設施已拆除,於原地興建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並於100年底進駐使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佳陽檢查哨)
540
該建物係老舊違章建築,921地震後廳舍損壞且無設置檢查哨必要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環山檢查哨)
580
該建物係老舊違章建築,921地震後廳舍損壞且無設置檢查哨必要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佳陽派出所)
270
該所於88年9月因地震地盤滑動致建物傾斜,廳舍半毀不堪使用,辦理報廢拆除(土地無繼續租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舊德基派出所)1,947
72水災期間建物遭土石流破壞受損且又處於土石流潛勢區範圍內,已新建辦公廳舍搬遷,該處土地租約已到期未再續租,建物報廢拆除
教育部
斗六市立游泳池
5,738
重新整修耗費公共預算頗鉅,且須長時間整頓,不符效益,況整修後正式營運恐無法以現有財源挹注資金缺口;另該設施位於溝壩國小校區內,土地所有權屬雲林縣政府,該國小欲收回該地,興建教室
苗栗後龍鎮水尾海水浴場行政辦公大樓
12,022
桃園縣大園鄉摩托車極限運動場
資料
不可考
該設施設置場址與原申請國有土地撥用原因用途不符,故已將摩托車極限運動設施自現址移除,並將現址還原成空地
臺中市立梨山國民中小學(松茂分校)
資料
不可考
鑑定該地處於危險區域,經審計室同意報廢
星河分部(小學教室、圖書室、辦公室、水塔、梯間、廚房)
1,440
校地不足,且位地震帶上,於86年6月遷校後閒置,年代久遠老舊無法使用
臺中市立神岡國民中學(單身宿舍)
420
年代久遠老舊無法使用
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教師宿舍(共9間)
237
原本宿舍尚有5間被退休教師占用,且多年均無居住之實,年代久遠老舊無法使用
臺中市和平區平等國民小學老舊校舍公廁
300
年代久遠老舊無法使用
臺中市新社區協成國民小學衛生室
163
距離校區較遠,且經歷多次地震產生裂痕,評估後無立即危險,該空間原規劃堆放雜物使用,目前已報廢拆除
豐原區中正游泳池
24,407
缺乏水源造成營運成本過高,無法正常營運而閒置
臺南市官田游泳池
5,285
經評估已老舊損壞且非游泳池標準規格,修繕之經費龐大且不符效益,且缺乏營運經費
高雄市甲仙網球場
4,000
已達使用年限且使用率低,整修及維護管理均不符效益
高雄市立興仁國民中學真樓
9,954
年代久遠無法使用
臺中縣立游泳池
40,040
改建為停車場,供周遭民眾使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桃園縣觀音鄉樹林村瓜果集貨場
3,100
該建物原供產銷班瓜果集貨場使用,因時代變遷,運輸便利,產地瓜果經現採裝箱後直接運往拍賣場,已無於該場集運需求,且土地屬民眾無償提供,其有收回意願,故由觀音鄉公所報廢後還地於民
高雄市林園區漁會汕尾辦事處
1,600
該設施建物產權所有人(林園區漁會)為私有,且建物目前已無公眾使用
玉井芒果文化館
16,163
受地震影響,導致結構受損
衛生福利部
高雄市美濃區吉洋衛生室
458
該衛生室附近人口外移嚴重,失去醫療據點功能,且該資產未具合法使用建(執)照,已達最低使用年限
高雄市大社區衛生所嘉誠衛生室
552
該衛生室原設置使用目的消失,屋齡陳舊,安全結構具危險程度,且未具合法使用執照
喀哩里社區活動中心
130
該建物原作托兒所使用,已荒廢多年無使用,建物陳舊且多處漏水,基地土地亦屬私人所有,且建物出入須經過民眾大門,無整修利用之價值
雪山活動中心
36
因建築物離擋土牆距離不足、依土地管制相關法規或建築相關法規規定,補辦或補領建築執照確有困難,經建築師建議全棟拆除;且為私有土地,拆除後土地歸還原地主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衛生室
525
該衛生室位於私人土地上且已達報廢年限
太平區公所經管原建國托兒所
314
市有土地建物因無保留公用需要
沙鹿區公所經管原三鹿托兒所
207
建物1/2為違法增建.因歷921部分違建牆面龜裂。
原住民族委員會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公園親子兒童活動中心
919
南投縣中正布農文物館
3,294
該設施年久失修致鋼筋裸露,且位處偏僻交通不便,經報廢後拆除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原三鄉市(后里、潭子、豐原)聯合垃圾衛生掩埋場之管理室
13,460
原建物屬危樓,故拆除後將空地予以植生綠化與環保公園結合,作為臺中市花毯節及國際花博場所
財政部
臺東市舊稅捐處大樓
2,100
臺東縣政府為活化舊稅捐處及鄰近土地利用、促進該縣發展及就業機會,以公開招標辦理「臺東舊稅捐大樓等4宗土地設定地上權招商案」業於102年11月14日決標,103年1月3日簽訂契約,委託經營50年
國防部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市場(空軍志開新村副食供應場)
99
該設施原作為水交社市場及志開新村副食供應場,前因「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志開新村搬遷騰空後,因攤商占地營商,國防部已代位向攤商提出拆除還地訴訟,經法院強制執行返還土地及拆除地上建物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工程會及相關部會提供資料。
2.欄位空白係工程會及相關部會查無相關資料。
3.本表所列為工程會曾列管之閒置設施,部會自行列管者未納入。
截至106年底工程會歷年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共429件,累計投入活化經費63億餘元,解除列管329件,惟部分機關活化率偏低,推動有欠積極,且逾一成閒置設施因無法活化或未具效益而拆除,又部分機關拆除比率偏高,允宜加強積極式活化措施,俾妥善運用政府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