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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一、109年度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雖符合規定,惟有若干事項允宜檢討改善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評估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依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之事由為以下3款: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第1款)。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第2款)。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第3款)。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金額計72億8,357萬9千元(經常門動支數67億2,883萬6千元,占92.38%;資本門動支數5億5,474萬3千元,占7.62%),共有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交通部、勞動部、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海洋委員會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16個主管機關動支。其中,依預算法第70條第1款事由動支者21億3,195萬3千元,占29.27%;依第2款事由動支者34億8,125萬3千元,占47.80%;依第3款事由動支者16億7,037萬3千元,占22.93%(詳表1)。

表1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條件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機關名稱

符合預算法第70條

合  計

第1款

第2款

第3款

總統府主管

445

23,423

23,868

行政院主管

52,920

47,615

99,013

199,548

司法院主管

26,579

26,579

考試院主管

39,890

39,890

監察院主管

18,552

18,552

內政部主管

88,874

74,643

163,517

財政部主管

557,876

138,419

696,295

法務部主管

10,000

13,769

23,769

交通部主管

584,016

143,894

727,910

勞動部主管

11,609

11,609

農業委員會主管

1,911,010

1,805,287

779,101

4,495,398

衛生福利部主管

347,250

140,390

487,640

環境保護署主管

57,488

57,488

文化部主管

59,573

59,573

海洋委員會主管

83,920

83,9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168,023

168,023

合計

2,131,953

3,481,253

1,670,373

7,283,579

占動支總數比率

29.27

47.80

22.93

100

資料來源:10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

參據105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預算編列暨動支情形(詳表2),109年度動支金額72億8,357萬9千元,占預算數之比率98.43%,為近5年度最高,主要係動支條件符合預算法第70條1款項目大幅增加所致。

表2 105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預算編列暨動支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A

動支數

動支比率

C=B/A

第1款

第2款

第3款

合計

B

105

7,400,000

-

6,910,533

46,295

6,956,828

94.01

106

7,400,000

-

5,329,714

863,972

6,193,686

83.70

107

7,400,000

5,567

2,325,621

2,266,542

4,597,730

62.13

108

7,400,000

-

3,631,560

2,502,416

6,133,976

82.89

105-108

平均

7,400,000

1,392

4,549,357

1,419,806

5,970,555

80.68

109

7,400,000

2,131,953

3,481,253

1,670,373

7,283,579

98.43

資料來源: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

經檢視109年度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發現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雖符合規定,惟仍有若干應改善事項,謹分述如下:

(一)未覈實編列預算:計畫經費不敷,尚非事前不可預測,係編列年度預算時未覈實估列或漏列所致。如公路總局及所屬辦理「125CC以下配備防鎖死煞車系統(ABS)、連動式煞車系統(CBS)新機車補助宣導計畫」所需經費不敷數,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5億8,401萬6千元,為原編列預算數3億1,000萬元之1.88倍。

(二)註銷數或賸餘數過多:計畫事前未能詳實估算,致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後,因無須全數執行而註銷或賸餘過多。如衛生福利部為辦理「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需要,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2億2,639萬元,惟因部分縣市政府以公益彩券回饋金或自有經費先行支應,且部分縣市政府社工招募未如預期或高估所需經費等,註銷1億元(註銷率44.17%);法務部因國家賠償案件賠償金較預期增加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1,000萬元,惟賸餘數429萬4千元(占核定動支數42.94%);林務局為辦理「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動支第二預備金,惟其中辦理「天然災害後海岸漂流木清理」項目,於動支預備金3,080萬元後,將原預算數2,730萬元部分經費流出(流出數占原預算數82.08%),且執行後尚有賸餘款1,861萬3千元(占動支數60.43%)。

(三)保留數過鉅:計畫執行情形欠佳,顯示其事前規劃及掌控能力容待改善,且行政院核准動支事前審查嚴謹度及各機關執行效率有待強化。如文化部為辦理國際影音串流平臺之規劃、籌設等前導計畫,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3,877萬7千元,惟保留數達3,733萬8千元(占動支數96.29%)。

(四)允宜檢討計畫辦理成(績)效:環境保護署為辦理「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動支第二預備金5,748萬8千元,惟執行率為74.5%,整體執行進度延後辦理,恐影響改善目標。

(五)其他:

1.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因應109年度旱災,動支第二預備金16億元補助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以下簡稱農損基金)辦理110年1期作停灌補償,爰迄109年底尚未支用,惟以農損基金辦理停灌補償是否符合該基金原設立目的,容待商榷。

2.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一般行政及促進轉型正義業務:因需賡續推動轉型正義業務,經行政院同意延長任期1年至110年5月31日,致原編列經費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允宜掌握業務推動時效,落實轉型正義目標並節約公帑。

綜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之動支,部分機關動支內容雖符合規定,惟仍存有未覈實編列預算、註銷數或賸餘數過多、保留數過鉅、尚須檢討計畫辦理成效等情形,允宜檢討改善。

(分機:1937叢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