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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第1項、總統府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款、總統府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辦理卸任總統治喪及卸任禮遇保健醫療業務所需經費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總統府109年度於「一般行政」及「缷任禮遇」科目分別申獲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2,342萬3千元及44萬5千元,以支應卸任總統治喪及卸任禮遇保健醫療業務所需經費,合計2,386萬8千元。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及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動支原因:

1.辦理第9任卸任總統治喪經費:李前總統於109年7月30日辭世,該府奉總統指示成立治喪大員會議,協助家屬辦理治喪事宜,並分別舉行緬懷追思活動、入殮火化禮拜、追思告別禮拜及奉安禮拜。總統府109年度預算不敷支應,爰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經行政院核定於「一般行政」項下增設「第9任卸任總統治喪」分支計畫動支第二預備金2,571萬4千元,嗣依實際業務執行狀況註銷229萬1千元,實際動支2,342萬3千元。

2.辦理卸任禮遇保健醫療業務經費:本項動支係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4款及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享有「供應保健醫療」之禮遇,李前總統原享有之卸任總統禮遇於108年12月31日屆滿,自109年1月1日起享有4年之卸任副總統禮遇,該府於109年度循例編列卸任副總統保健醫療預算35萬元,惟因李前總統健康因素,致原編列保健醫療費用不敷支付,爰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因應,實際動支數44萬5千元。

(三)執行情形:本項動支數經總統府原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請撥款項2,615萬9千元,該總處於109年10月5日以主預政字第1090102697號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簽撥;惟嗣後經該總處依業務實際需求同意註銷229萬1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386萬8千元,執行率100%。

(四)評估意見:總統府為辦理卸任總統治喪及卸任禮遇保健醫療業務所需經費不敷數,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分機:1935 曾郁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