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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第3項、警政署及所屬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7款、內政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辦理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所需經費不敷數,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109年度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4,144萬8千元,支應辦理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所需經費不敷數。經查:

(一)動支條件

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動支原因

1.警政署統計自100年度至107年度員警因公殉職案件累計共3件,惟108年度增加為5件,顯示全國各警察機關員警所面臨之社會治安情勢已日漸險峻,為避免再有類似員警執勤因公受傷甚至殉職案件發生,需急迫汰換及增購執勤員警裝備及建置訓練場地,以保障員警執勤安全。

2.本案所需經費8,516萬6千元(模擬靶場2,952萬6千元、伸縮警棍3,571萬6千元、拋射式電擊器1,992萬4千元),因109年度未編列相關預算,經警政署檢討由該署109年度第一預備金支應4,371萬8千元(伸縮警棍2,379萬4千元、拋射式電擊器1,992萬4千元),其餘不敷數4,144萬8千元(模擬靶場2,952萬6千元、伸縮警棍1,192萬2千元),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

(三)執行情形

本案經內政部於109年11月23日函報行政院主計總處,並經該處於109年12月1日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4,144萬8千元,各項計畫執行情形如下:

1.建置「互動式情境模擬射擊訓練靶場」執行數2,952萬5千元。

2.汰換「鋼(鐵)質伸縮警棍」執行數1,192萬2千元。

3.共計執行數4,144萬7千元,執行率100%。

(四)評估意見

警政署及所屬辦理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所需經費因109年度未編列相關預算,爰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不敷數,與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原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規定尚無不符。

綜上,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109年度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4,144萬8千元支應辦理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所需經費不敷數,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分機:1918 魏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