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項、空中勤務總隊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7款、內政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辦理配合機組員待遇調整新制所需經費不敷數,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109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664萬9千元支應辦理配合機組員待遇調整新制所需經費不敷數。經查:
(一)動支條件
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動支原因
1.空中勤務總隊待遇新制自109年7月1日核定生效後,109年度7月至12月符合攬才留才獎助金資格者計92人,經費需求2,208萬元,飛行鐘點費1,725萬8千元及正(副)首長及幕僚長待遇差額19萬6千元,總計新增經費需求3,953萬4千元。
2.空中勤務總隊前開待遇調整部分經費以當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後,不敷之數依預算法第64條及第70條第2款規定,申請動支第一預備金100萬元,及向行政院申請動支109年度第二預備金664萬9千元支應,業經行政院主計處核定動支數。
(三)執行情形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9年11月19日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664萬9千元,後因109年度11月及12月實際飛行時數較預估數少及部分飛行員不符申請攬才留才獎金資格,致實際執行343萬7千元,執行率51.69%。
(四)評估意見
空中勤務總隊辦理配合機組員待遇調整新制所需經費不敷之數,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規定尚無不符。
綜上,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109年度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664萬9千元,支應辦理配合機組員待遇調整新制所需經費不敷數,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本項第二預備金係於11月核定動支,執行率僅51.69%,顯示相關經費之估算未盡覈實,允宜檢討改善。
(分機:1918 魏安國)
下載
2021-03-01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