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執行「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以下簡稱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於「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1億2,728萬4千元。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之規定申請動支。
(二)動支原因:行政院109年5月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109年-112年)」計畫,分4年辦理,預計總經費65億5,708萬5千元,由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國防部、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教育部及環保署等機關及地方政府共同辦理,以「清理」、「減量」、「去化」、「透明」及「教育」之友善海洋五大政策主軸,建立制度並落實執行,以解決長久以來海岸海洋河川環境清潔問題。其中觀光局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轄海岸線長度計941.5公里,由東北角暨宜蘭海岸、東部海岸、澎湖、馬祖、北海岸及觀音山、雲嘉南濱海、及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理定時清、專人巡、緊急清與分級清之相關工作,由景點據點往外擴大維護清潔範圍,滾動檢討清潔頻率,主動巡檢環境髒亂熱點,建立海岸垃圾回報機制,並視颱風等極端氣候影響機動清運大型垃圾,在有限資源下求取最大效能以維護海岸清潔。而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不足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三)執行情形: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經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1億2,728萬4千元,執行數1億2,675萬6千元,執行率99.59%。東北角暨宜蘭海岸等相關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配合海岸清潔維護,109年度清理之垃圾總重,由第1季之307.23公噸逐季增加至第4季之4,346.77公噸,年度總計7,837.30公噸(詳表1)。
表1 觀光局所屬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109年海岸清潔成效簡表
單位:公噸
單位
第1季
垃圾總重
第2季
垃圾總重
第3季
垃圾總重
第4季
垃圾總重
總計
總計
307.23
482.19
2,701.11
4,346.77
7,837.30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8.00
41.60
271.75
354.55
675.90
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0.31
2.48
12.37
174.04
189.2
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6.41
20.99
85.20
302.60
425.20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3.64
44.82
38.55
277.89
364.90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75.79
338.88
2,090.33
2,648.00
5,353.00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4.51
80.90
439.69
525.10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3.08
28.91
122.01
150.00
304.00
資料來源:觀光局及所屬。
(四)評估意見:本項係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109年-112年),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原編預算不足支應部分,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又本項動支數超過5,000萬元,行政院業依預算法第22條第3項規定送本院備查,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綜上,為執行海岸清潔維護,行政院推動「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109年-112年)」,邀集相關部會建立清理機制,觀光局及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配合分工,辦理相關清理工作,109年度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雖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因人為活動、潮流影響或天然災害,肇致大量海岸廢棄物,而部分海岸受限地形清運困難,且權責機關眾多,欠缺定期清理機制與經費,允宜從源頭減量做起,加強對遊客之宣導且滾動檢討追蹤並定期公布執行成效,以維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轄海岸線清潔風貌。
(分機:1921 林佑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