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125CC以下配備防鎖死、連動式煞車系統新機車補助宣導計畫所需經費不敷數,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本項動支金額為原編列預算數之1.88倍,計畫研擬與預算編列容有再精進覈實之空間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以下簡稱公路總局)為辦理「125CC以下配備防鎖死煞車系統(ABS)、連動式煞車系統(CBS)新機車補助宣導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所需經費不敷,爰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科目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5億8,401萬6千元,包括業務費244萬5千元及獎補助費5億8,157萬1千元。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之規定申請動支。
(二)動支原因:
1.交通部前於104年5月15日修正發布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範新型式與既有型式機車分別自108年1月1日及110年1月1日起,126CC以上機車應安裝ABS,51CC至125CC機車可安裝ABS或CBS,以提高行駛安全。
2.為鼓勵民眾購買配備ABS或CBS較具安全性之新機車,行政院於108年1月10日核定本計畫,針對於108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購買125CC以下之新機車(不分新型式或既有型式),且配備ABS與CBS者,每輛分別補助4千元及1千元。依據公路總局說明,本計畫109年度原編列3億1,000萬元,然在業者加強開發、宣導及銷售配備ABS與CBS之機車下,民眾購買及申請補助數量大幅提升等,致原編列預算不敷5億8,401萬6千元,爰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三)執行情形:本計畫原編列預算數3億1,000萬元,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5億8,401萬6千元,合計可用預算數8億9,401萬6千元,已全數執行完竣,執行率100%。
(四)評估意見:公路總局因應本計畫於109年度實際執行時,民眾申請補助數量較預期增加等,致原編列經費不足,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本計畫109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數5億8,401萬6千元,為原編列預算數3億1,000萬元之1.88倍(詳表1),足見計畫研擬與預算編列容有再精進覈實之空間。詢據公路總局說明,該總局已詳實檢討,爾後針對類此民眾申請補助案件,將強化覈實檢討相關預估因子,據以合理推估受補助車輛數及總經費需求,以完善相關計畫;另亦將於執行時,持續滾動推估預算可支應額度,適時研擬提前退場機制等,俾利及早對外公告及說明,允宜妥依其檢討作為辦理。
表1 108及109年度公路總局辦理「125CC以下配備防鎖死煞車系統(ABS)、連動式煞車系統(CBS)新機車補助宣導計畫」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配備ABS車輛申請補助
配備CBS車輛申請補助
原編列
預算數
動支第二
預備金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原編列預算數之倍數
預計數
實際數
預計數
實際數
108
4萬輛
10.25萬輛
15萬輛
14.84萬輛
0
544,957
-
109
4萬輛
27.53萬輛
25萬輛
23.61萬輛
310,000
584,016
1.88
說 明:因行政院於108年1月10日始核定本計畫,爰本計畫108年度所需經費未及於年度預算編列,係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之規定,全數申請第二預備金支應辦理。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提供資料,本報告整理。
(分機:1937叢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