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辦理農民退休儲金相關業務,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及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新增辦理農民退休儲金相關業務所需經費,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1,160萬9千元支應。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之規定申請動支。
(二)動支原因及執行情形:
1.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以下簡稱農退條例)於109年6月10日公布,並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按該條例第5條規定,農民退休儲金之收支、保管等業務,委託勞保局辦理;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經營及管理等業務(以下統稱為農民退休儲金相關業務),委託基金運用局辦理。
2.農民退休儲金相關業務自109年度展開籌備作業,除勞保局部分業務(如11月25日成立農民退休儲金科之人事費用等)於年度公務預算調整容納外,餘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等經費則申請第二預備金支應。
3.勞保局及基金運用局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分別為396萬9千元及764萬元(合計1,160萬9千元),執行數各為380萬2千元及713萬9千元(合計1,094萬1千元),執行率均達9成(詳表1);其中基金運用局保留數690萬元(占該局動支數90.31%),係因「109年度勞動基金整合系統擴充增加農退基金部位採購案」(以下簡稱資訊系統擴充案)於110年1月7日決標,履約期限為110年9月4日,爰按契約價金辦理保留。
(三)評估意見:為因應109年6月10日公布之農退條例,勞保局及基金運用局新增辦理農民退休儲金相關業務所需經費1,160萬9千元,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之規定尚無不符;另基金運用局之資訊系統擴充案允宜積極辦理,以利農民退休儲金相關業務之推動。
表1 勞動部主管辦理農民退休儲金相關業務動支第二預備金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勞動部主管
勞保局
基金運用局
動支數(實際需求核定分配)A
11,609
3,969
7,640
實支數B
4,041
3,802
239
保留數C
6,900
0
6,900
賸餘數D=A-B-C
668
167
501
註銷數
161
161
0
執行數E=B+C
10,941
3,802
7,139
執行率 E/A
94.25
95.79
93.44
說 明:按行政院109年11月27日第二預備金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所示,本案前經行政院109年11月6日院授主預國字第1090102972號函核准勞保局及基金運用局分別動支413萬元及764萬元,分別依其實際需用數額核定分配396萬9千元及764萬元,16萬1千元予以註銷。
資料來源:勞保局及基金運用局提供。
(分機:1915 楊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