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第1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25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因奉准調增就養榮民給付標準,惟不及納編年度預算致經費不敷支應而動支第二預備金,尚符預算法相關規定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退輔會)109年度因應就養榮民給付標準調增,致原編經費不足以因應,於「榮民安養及養護」科目項下之獎補助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合計1億6,802萬3千元。有關退輔會109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情形及評估意見,謹敘明如次: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1款:「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增加經費時」之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動支緣由:根據退輔會提供資料,鑒於當前就養榮民多屬年邁貧困或身心障礙亟需照顧,加以就養給付標準自102年調整後迄未再行調整,為使就養榮民之基本生活條件能獲致合理改善,退輔會衡酌近年物價波動等條件,將調整就養給付乙案陳報行政院,獲該院同意並於109年2月7日正式公告,自同年1月1日起調增就養榮民給付,自每人每月1萬4,150元提高至1萬4,558元。在就養給付獲准調整前,退輔會109年度就養給付項目之法定預算數61億3,516萬2千元,是項給付額度調增後,依當時實際就養人數3萬3,616人估算,每人每年就養給付需18萬9,168元(除就養給付17萬4,696元外,另包括春節加發1萬4,112元與三節加菜金360元),所需經費計63億5,907萬1千元,與法定預算數相較,尚不足2億2,390萬9千元,經檢討年度可運用之第一預備金1,826萬6千元及其他經費流用數585萬元,仍不敷支應,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獲核定動支數1億6,802萬3千元。又動支數已逾5,000萬元,依預算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於109年11月6日函送本院備查。

(三)執行情形:退輔會109年度第二預備金經核定動支數額1億6,802萬3千元,截至109年底止執行數1億6,721萬7千元,執行率99.52%(註:未執行且註銷數80萬5,786元)。

(四)評估意見:退輔會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以下簡稱輔導條例)第16條規定,就符合條件之身心障礙或年老且無工作能力之退除役官兵提供就養給付(全部供給制),另依輔導條例第16條第1項及第33條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之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以下簡稱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給付項目及數額,由該會擬訂經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按退輔會為落實政府照顧榮民之政策,考量當前物價水準、就養榮民生活情況,另參照行政院近期已調增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等多項社福津貼之作法,基於衡平照顧身心障礙或老年榮民之生活,依就養安置辦法之相關規定將調增就養給付乙案陳報行政院,獲該院同意並於109年2月7日正式公告,回溯自同年1月1日起調增給付額度,因不及納編當年度預算,經檢討相關經費仍不足以支應,而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爰此,本案非本院審議該預算案時刪除(減)之預算科目及金額,加以行政院核定同意調增就養給付時間點,致未及納編年度預算,經以可運用之相關經費支應仍有不敷,爰動支第二預備金,與預算法第70條第1款之規定尚無不符。

(分機:1912黃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