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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3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日期:110年6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款、行政院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新增辦理簡訊實聯制經費補貼,允宜適度對外揭露說明經費負擔,並研議適時協調降低各項防疫簡訊單價

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傳會)於本追加預算案編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14億4,455萬2千元。經查:

(一)本追加預算案編列內容

通傳會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編列業務費13億7,536萬元及獎補助費6,919萬2千元,包括:

1.業務費13億7,536萬元:

(1)疫情防治手機月租費及防疫服務平臺維運費3,011萬6千元(手機月租費按299元*12個月*3,360支、相關通訊費按網內每秒0.05元、網外及市話每秒0.1元,各以216萬秒計算、平臺維運費按146萬元*12個月)。

(2)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3億8,112萬元、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1億2,960萬元,合共5億1,072萬元。

(3)偏遠之隔離檢疫所寬頻網路數據通訊費3,452萬4千元(1萬1,823元*365日*8處)。

(4)新增疫情防治之簡訊實聯制,包括發送實聯簡訊、暫存及配合有關機關基於疫情防治目的必要之調取等作業8億元(預估每則0.1元)。

2.獎補助費6,919萬2千元:酌予補助廣電業者協助播放防疫訊息之直接人力成本,其中補助無線、衛星電視頻道業者6,278萬4千元(2萬4千元*12個月*218個頻道)、補助無線廣播電臺640萬8千元(3千元*12個月*178家電臺)。

(二)經費執行情形

通傳會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含2次追加預算)編列預算5.83億元,截至110年4月累計執行數4.35億元,占累計預算分配數4.84億元之89.88%,占預算數74.61%。各工作項目除「疫情防治手機月租費及防疫服務平臺維運費」累計執行數占累計預算分配數之執行率為99.16%外,其餘皆介於85.00%至88.46%(詳表1)。

表1 通傳會特別預算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第3次追加預算案數

預算數

截至110年4月累計預算分配數A

截至110年4月累計執行數B

執行率(B/A)

原特別預算

第1次追加

第2次追加

合計

合計

14.45

2.19

1.59

2.05

5.83

4.84

4.35

89.88

疫情防治手機月租費及防疫服務平臺維運費

0.30

1.05

0.07

0.16

1.27

1.19

1.18

99.16

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

5.11

1.00

1.35

0.73

3.09

2.72

2.37

87.13

偏遠之隔離檢疫所寬頻網路數據通訊費

0.35

0.14

0.17

0.17

0.48

0.40

0.34

85.00

酌予補助廣電業者協助播放防疫訊息之直接人力成本

0.69

-

-

0.99

0.99

0.52

0.46

88.46

疫情防治之簡訊實聯制所需經費

8.00

-

-

-

-

-

-

-

資料來源:通傳會,本報告整理。

(三)新增辦理簡訊實聯制經費,允宜適度對外揭露說明經費負擔,並適時研議檢討調降各項防疫簡訊單價

1.實聯簡訊發送之相關費用係政府負擔:通傳會於本追加預算案新增編列「疫情防治之簡訊實聯制所需經費」業務費8億元,預估每則簡訊0.1元合共80億則,該會初步統計5月24日至30日一週共發送1億則實聯簡訊;而據行政院推出「簡訊實聯制」之新聞稿敘明,所發送之簡訊「均由電信業者吸收費用」。惟發送實聯簡訊業務費係由政府於本追加預算案編列經費,與由電信業者吸收費用有別,允宜適度對外揭露說明實聯簡訊經費負擔。

2.發送各項防疫簡訊與實聯簡訊之單價不一致且差異頗大:

(1)通傳會辦理「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前已編列特別預算3.09億元,本追加預算案賡續編列5.11億元,截至110年4月已發送異常簡訊及自有手機歡迎返家簡訊4,787萬5千則、發送雙向互動關懷簡訊129萬5千則、發送網內防疫簡訊760萬5,669則、網外防疫簡訊343萬3,060則。

(2)「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業務主要為發送互動關懷簡訊、異常簡訊、告知簡訊等防疫簡訊,與「疫情防治之簡訊實聯制所需經費」發送實聯簡訊性質均為「簡訊」,而實聯簡訊每則0.1元,惟防疫簡訊每則單價,依性質不同由0.8元至6元不等,例如防疫手機國內簡訊每則2.5元、出框告警網內簡訊每則0.8元、雙向關懷網外簡訊每則1.6元、國際簡訊每則6元等(詳表2),皆高於0.1元,允宜研議適時協調電信業者檢討調降各項簡訊單價及作業費用,並充分對外說明單價差異原因。

表2 發送防疫簡訊與實聯簡訊所需經費之計算內容

項目

本追加預算案數

計算內容

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

5億1,072萬元

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5億1,072萬元,內容如下:

1.協調電信事業依防疫需要辦理各項資料整備;對居家隔離、檢疫者發送互動關懷簡訊;對離開隔離處所之居家隔離、檢疫者及其管理人員發送異常簡訊;對國外入境者及曾前往示警景點者等特定對象發送告知簡訊等所需經費3億8,112萬元:

(1)透過防疫服務平臺,針對國外入境者或其他必要之特定對象,發送關懷簡訊及告知簡訊等2億7,072萬元:

A.防疫手機及自有手機國內簡訊部分,以2.5元/每則*144萬則計算,經費需求360萬元;國際簡訊部分,以6元/每則*12萬則計算,經費需求72萬元。

B.雙向互動關懷簡訊(國內簡訊),以1.2元/每則*3,000萬則計算,經費需求3,600萬元;每月逾250萬則部分另以0.96元/每則*2億4,000萬則計算,經費需求2億3,040萬元。

(2)其餘簡訊部分1,344萬元:

A.出框告警簡訊(網內簡訊):每月15萬則*12*0.8元=144萬元

B.雙向關懷簡訊(網外簡訊):每月50萬則*12*1.6元=960萬元

C.關懷簡訊(網內,例如萬華案):一年發送5次,每次60萬則,5*600,000*0.8=240萬元

(3)各項疫調相關經費9,696萬元。

2.辦理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及對疑似感染者自有手機門號軌跡追蹤等所需經費1億2,960萬元。(12個月*30日*每日5,000受管理者*10分鐘定位一次每日144次*0.5元)

疫情防治之簡訊實聯制所需經費

8億元

包括發送實聯簡訊、暫存及配合有關機關基於疫情防治目的必要之調取等作業所需經費8億元(按預估80億則簡訊,每則0.1元計算)

資料來源:通傳會110年6月2日提供。

說 明:係通傳會所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科目項下第「2.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及「5.疫情防治之簡訊實聯制所需經費」計算內容(預算書第27頁、28頁)。

綜上,通傳會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已編列5億8,326萬3千元,本追加預算案編列14億4,455萬2千元,除賡續辦理之業務外,新增簡訊實聯制所需經費8億元,允宜適度對外揭露說明發送實聯簡訊之經費負擔,且研議協調電信業者降低關懷簡訊等各項防疫簡訊單價及相關作業費用,並對外說明簡訊單價差異原因,以落實服務費率資訊之透明化。

(分機:1921 林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