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特別預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主管原列之法定預算35億5,694萬7千元、第1次追加預算19億8,500萬元、第2次追加預算191億1,634萬1千元、第3次追加預算案再編列196億6,059萬7千元,總計該會主管預算編列443億1,888萬5千元,包含防治經費1億5,232萬元、紓困經費401億1,988萬8千元及振興經費40億4,667萬7千元(詳表1),謹就相關預算評估如次:
表1 本特別預算及3次追加案農委會主管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 畫
說 明
主辦機關
預算金額
原列預算數
(法定)
第1次+第2次追加預算數(法定)
第3次追加預算案數
合 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辦理漁港及農漁產品銷售場域等環境消毒、清潔、衛生安全維護
漁業署、農糧署、屏東農技園區籌備處
71,420
-
80,900
152,320
小計
71,420
-
80,900
152,320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紓困
農漁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
農委會及所屬
181,850
910,000
1,460,121
2,551,971
專案補助及艱困經營者員工薪資、生產資材、管理費、租金等營運資金補貼
49,000
888,000
527,230
1,464,230
農漁民生活補貼
-
18,414,741
17,382,346
35,797,087
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
-
96,600
210,000
306,600
小計
230,850
20,309,341
19,579,697
40,119,888
振興
拓展花卉、農產品海外市場及分散市場
農委會及所屬
3,254,677
387,000
-
3,641,677
輔導及補助花卉、漁畜禽產銷調節等
強化花卉、農產品及漁畜禽業加工及銷售通路量能等
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
-
405,000
-
405,000
小計
3,254,677
792,000
-
4,046,677
紓困振興小計
3,485,527
21,101,341
19,579,697
44,166,565
合 計
3,556,947
21,101,341
19,660,597
44,318,885
資料來源:整理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別預算、追加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及第3次追加預算案。
一、第3次追加預算案主要用於辦理農漁民生活補貼經費及紓困貸款之利息補貼,允宜加速申請案件審核作業,俾及時減輕農漁民負擔
因應國內此波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影響程度擴大,政府所採取各項防疫管制措施強度增強,社會各層面受衝擊之商家、店家、團體、企業更多,紓困刻不容緩,爰農委會於第3次追加預算案編列196億6,059萬7千元,包括辦理漁港及農漁產品銷售場域等環境消毒、清潔、衛生安全維護等之防治經費8,090萬元、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農漁民生活補貼173億8,234萬6千元、辦理農漁畜產業及休閒農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14億6,012萬1千元、辦理農漁業與休閒農業之薪資、生產資材、凍儲成本等之營運資金補貼5億2,723萬元,及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2億1,000萬元等。茲就本特別預算該會已執行防治、紓困措施之現況及第3次追加預算案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特別預算防治經費前已執行7,999萬7千元,第3次追加預算再增列8,090萬元,為防堵疫情擴大,允宜適時調整各類漁港及批發市場環境清潔相關分配經費,並落實外籍船員搭機入境檢疫措施
為辦理農委會所屬相關漁港及農漁產品銷售據點等環境清潔消毒等,以防堵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農委會前於本特別預算編列7,142萬元進行各場域之環境消毒、清潔、衛生安全維護等工作,據農委會截至110年4月底(詳表2)相關預算除原列數外,另辦理經費流用2,360萬4千元,合共9,502萬4千元,預算執行率達84.19%,本次追加預算7,790萬元(不含漁船船員搭機入境檢疫及防疫作業300萬元)包含第一類漁港(9處)編列業務費3,385萬元及第二漁港(211處)編列獎補助費1,905萬元,農漁產品批發市場及直銷站等則編列2,500萬元獎補助費,然按原預算編列與經費流用及執行情形,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第二類漁港消毒工作之預算執行率已逾100%,允宜依照各類漁港及批發市場等需求,適時調整經費之分配,以確保各類漁港及批發市場環境之環境衛生。
表2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預算編列及迄110年4月30日之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辦理事項
預算數
執行數
本次追加
預算數
法定預算數
經費流用數
合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71,420
23,604
95,024
79,997
80,900
1.第一類漁港環境消毒、清潔維護等
3,220
25,349
28,569
22,473
33,850
2.第二類漁港環境消毒、清潔維護等
8,200
500
8,700
9,068
19,050
3.補助重點批發市場等環境衛生安全維護
60,000
-2,245
57,755
48,456
25,000
4.漁船船員搭機入境檢疫及防疫作業
-
-
-
-
3,000
資料來源:農委會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110年4月份會計月報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
另農委會於本次追加預算編列業務費辦理漁船船員搭機入境檢疫及防疫相關作業,依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規範略以,外籍船員入境前,船主應檢附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搭機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並由地方政府進行書面審查及現場查核,外籍船員搭機入境後將由漁業署指派人員至機場管制區接機,協助填寫相關文件後辦理居家檢疫14天,相關業務經農委會估算所需經費為300萬元,為落實外籍船員防疫管理,允宜確實辦理相關審查及現場查核工作。
(二)本特別預算前已編列受疫情影響之農漁民生活補貼經費184億1,474萬1千元,第3次追加預算案依實際執行情形再編列173億8,234萬6千元
為協助受COVID-19疫情影響之農漁產業或事業,農委會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訂定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5條之1第2項規定,訂定「農民生活補貼作業規範」,分別就受疫情影響之農漁民辦理生活補貼(含農民生活補貼、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及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並補助受理申請及資格查核之基層農會、區漁會相關行政作業費。該等生活補貼於第2次追加預算編列184億1,474萬1千元,迄110年4月30日實現數173億8,234萬5千元,第3次追加預算案依實際辦理情形再次編列173億8,234萬6千元(含行政作業費859萬6千元),為確保農漁民及時取得生活補貼,允宜加速相關核發作業。
(三)迄110年2月2日紓困貸已核貸額度為547.06億元,原編利息補貼經費10億9,185萬元,第3次追加預算再增列14億6,012萬1千元
為協助受COVID-19疫情影響之農(漁)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等渡過經營困境,農委會於本特別預算已編列相關紓困貸款利息補貼10億9,185萬元,並追溯自109年1月15日生效,第3次追加預算案再增編14億6,012萬1千元(包含捐助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保證專款經費2億元、補助農業發展基金辦理農漁畜產業及休閒農業紓困貸款利息差額補貼5億5,000萬元、補貼農漁畜產業及休閒農業新舊貸款案件貸款人自付利息所需經費5億9,012萬1千元、辦理紓困貸款所需行政經費1億2,000萬元),除捐助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2億元為新增項目外,餘為既有計畫續辦。依農委會官網所公布資料,迄110年2月2日止,相關紓困貸款已核准案件數及貸款金額分別為6萬2,992件、547.06億元;另依該會所提供之110年4月份之會計月報所示,辦理農漁畜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專案補助之累計分配數為10.74億元,累計實現數8.24億元、預付款2.50億元,而第3次追加預算案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案件因包含貸款人自付利息(貸款額度567.50億元、自付利率1.04%)及利息差額補貼(貸款額度228億元、差額利率2.43%),爰增列相關預算支應。
(四)第3次追加預算案編列補助受疫情影響農漁業及休閒農場之薪資、生產資材、凍儲成本與營運資金等經費5億2,723萬元,因補助內容較以往略有差異,爰減編相關預算數
為保障農企業及農漁民團體員工不受疫情影響遭資遣,農委會於第1次追加預算編列對營運困難之業者提供相關員工薪資補貼、營運資金協助及農漁民生產資材與運銷補助計8億8,800萬元,依前開110年4月份會計月報,實現數8億220萬6千元,而第3次追加預算案補助項目除對漁業受雇外來船員辦理薪資補貼外,主要係對娛樂船業者及休閒農場辦理營運資金補貼、辦理休漁獎勵、農業生產資材、漁業凍儲成本及租金、管理費、權利金或汙水費等之補貼,與以往為確保員工不遭資遣且可領足8成薪資之補貼略有不同,爰本次所編預算數5億2,723萬元,較第1次追加預算數之8億8,800萬元低。
(五)迄110年4月30日止,補貼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經費執行率已達136.80%,第3次追加預算再增編2億1,000萬元
為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農委會對自109年3月19日起,漁船漁業人或經營者僱用之船員隨船返港,經衛生單位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後入住防疫旅館,且在檢疫期間內未違反相關防疫措施,補貼每名船員每日最高1,500元入住防疫旅館費用,以檢疫時間14日計,每名船員最高補貼2萬1,000元,並於第2次追加算案編列所需經費9,660萬元,然迄110年4月30日止,實現數1億3,214萬8千元,預算執行率已136.80%,爰第3次追加預算再增列2億1,000萬元以應所需。
綜上,為因應國內此波COVID-19疫情升溫,農委會於第3次追加預算案再編列196億6,059萬7千元,主要係用於前已辦理之農漁民生活補貼及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事項。鑒於本波疫情嚴峻,政府實施人流管制措施之強度增強,受衝擊之民眾亟需獲得適切之經濟支援,該會允宜在前已辦理之基礎上,儘速加強相關檢核與核發作業,俾及時減輕農漁民負擔。
(分機:8657 石桂鳳、分機1922 羅玉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