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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1項、文化部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8款、文化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藝文振興抵用券計畫允宜汲取先前之經驗,妥善規劃執行方案,並儘速完成作業要點修正事宜,俾利預算執行與增進計畫成效

文化部於本追加預算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科目編列辦理藝文振興抵用券所需經費16億1,000萬元,包括補助民眾藝文消費折抵所需經費15億6,000萬元及辦理藝文振興抵用券規劃推動所需經費5,000萬元(行政作業費)。經查:

(一)本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文化部於本特別預算及前3次追加預算累計編列85億6,905萬1千元,主要用於補助藝文事業團體及個人營運成本、補助藝文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補助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藝文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辦理藝文場所消費及票券抵用券等所需經費。

據文化部提供資料,截至110年8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47億6,807萬6千元,占預算數比率55.64%,預付數12億1,991萬5千元(占預算數14.24%),主要係第3次加預算(45.49億元)規劃辦理之事項中積極性紓困補助、大型藝文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藝文場館規費補貼等措施刻正持續辦理中,累計執行成果詳如表1。

惟據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略以,文化部為因應COVID-19疫情對藝文產業之影響,辦理藝文紓困補助、貸款利息補貼、振興措施等,惟補助產業對象與受疫情衝擊程度未盡契合,或部分申請核准案件撥款延遲,或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執行成效欠佳,或重複申請其他機關相同性質補助等。爰文化部允宜加強辦理紓困振興相關作業,俾發揮最大之紓困振興成效。

表1 文化部辦理防疫紓困振興措施執行成果一覽表

類 別

項 目

辦 理 成 果

本預算及第1次追加預算

藝文事業團體及個人紓困補助

總計核定2萬3,422件(自然人1萬5,694件,事業7,728件)、核定金額28.86億元。

藝文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助

(說明1.)

截至110年8月底止,共受理27件申請案,其中18件已獲核准之申貸案屬中小型企業,業由承貸銀行登錄為經濟部核貸案件,6件非中小型藝文業者為文化部核貸,核貸金額6億7,231萬元,後續將由承貸銀行申請利息補貼;另3件自行撤案。

藝文產業振興方案

推出「振興旗艦方案」,透過傳統藝術、表演藝術、社區及地方文化館等三面向進行規劃,總計核定254件、核定金額1億6,122萬元。

藝FUN券

發行數位「藝FUN券」12億元,每人發放600元,另針對18歲以下、6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等智慧型手機弱勢使用族群,推出紙本「藝FUN券」。數位藝FUN券於109年12月31日使用截止,紙本「藝FUN券」於110年2月28日使用截止,總計使用金額逾15.3億元,已如數撥付店家。

第3次追加預算

藝文工作者補貼

1.申請補助:截至110年9月7日止,已核定2萬1,691件、核定金額6億5,318萬元。

2.快速核發:對於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之自然人,採主動審查方式,對合於規定者每人核發3萬元,總計核發1萬566人、發放3億1,698萬元。

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1.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損失之事業補助:總計核定278件、金額7,569萬元。

2.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總計核定5,560件、金額13億6,475萬元。

演藝團體紓困貸款

受理申貸案91件,已核貸22件、金額5,960萬元。

文化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

核定租金減免205件、金額3,225萬6千元(含權利金減免);規費補貼109件、金額1,141萬4千元。

說 明:1.表列藝文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助方案執行成果係自本預算開始截至第3次追加預算之累計執行成果。資料提供日:110年9月10日。

2.表列資料含文化部公務預算移緩濟急之執行成果。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本報告整理製表。

(二)允宜汲取先前之經驗,妥善規劃執行方案,並儘速完成實施要點修正作業,俾利預算執行

文化部於本次追加預算案編列16.10億元,係辦理藝文振興抵用券所需經費。據該部說明略以:「配合行政院整體振興政策,參考109年藝FUN券每份面額及發放數量,規劃加碼發行『藝FUN券』300萬份(包含數位券240萬份及紙本券60萬份),每份面額600元,實施期間預計自110年11月上旬至111年4月30日止,以藝文專用不限區域使用為原則,可於全國藝文店家場域使用。…有關本『藝FUN券』辦理依據為『文化部辦理藝文振興票券實施作業要點』,刻正辦理要點修正中。」以上顯示,本次藝FUN券主要參考109年度藝FUN券之實施內容,惟將調整適用範圍、適用期間等規範。

惟依據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略以,文化部辦理藝FUN券之振興措施,部分受疫情影響之藝文產業、地區未受振興補助。是以,文化部允宜汲取先前之辦理經驗,妥善規劃執行規範,並儘速完成實施要點修訂作業,俾利後續之預算執行。

綜上,文化部為振興藝文產業發展,配合行政院整體振興政策,參考109年藝FUN券實施方案,規劃辦理本次藝文振興抵用券(藝FUN券)計畫,允宜汲取先前之經驗妥善規劃執行方案,並儘速完成實施要點修正作業,俾利預算執行。

(分機:8656 凃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