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中,海軍司令部就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等6項國艦國造計畫編列126億2,551萬6千元。按國防部105年7月7日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書面資料指出:「…海軍前瞻未來作戰場景,規劃未來15年新興兵力,計有潛艦、新一代主戰艦、飛彈巡防艦、新型獵雷艦、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救難艦、海洋測量艦、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兩棲直升機船塢運輸艦等型艦艇,採批量、循環及長期方式規劃,滿足建軍備戰需求。」揆近年各造艦計畫執行狀況,部分已因故辦理現況結案、部分進度未如預期,其事前評估及事後督導均有待加強。說明如次:
(一)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因招標過程疏失及事後履約督導未臻確實,致眾多聯貸銀行承受高額損失
海軍司令部前於100年經國防部核定辦理「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總經費358億5,185萬9千元,原訂自102年度至113年度分12年編列預算籌獲6艘獵雷艦。惟因得標廠商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富公司) 於建造期間以不實文件向多家銀行詐貸款項且爆發財務危機,國防部遂於106年12月13日與慶富公司解約,雖因沒收廠商還款保證金及違約保證金而無重大財務損失,然卻導致眾多公股銀行承受巨額貸款呆帳,且「籌建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之建軍備戰任務亦無成果。依行政院106年11月2日提出專案調查報告指陳:「本案招標過程確有不當之處,臚列如下…廠商財力資格大幅放寬,且未確保廠商有相當財力,顯有不當…4.未落實履約管理:未能就廠商履約進度嚴加控管。」。
(二)倉促建案納編微型飛彈突擊艇預算,嗣後又以「無法滿足作戰需求」為由辦理現況結案
海軍司令部前於108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中提出「微型飛彈突擊艇」計畫,總經費316億3,844萬3千元,規劃自108年度至118年度分11年編列預算籌建60艘微型飛彈突擊艇。依國防部國軍武器裝備獲得建案規定,「新台幣10億元以上非極機密之新增投資案件,應於本部審定後,依預算法陳報行政院審核。」、「未完成建案程序者,不得納案編列預算,違者追究相關單位疏失責任。」惟查本案國防部倉促納編預算,致使行政院僅能於有限期間內審議及核定,而本院於審議108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時,則要求需待原型艇完成合約設計及模擬儎臺測試,並向立法院專案報告獲同意後,始可啟動建造。查本案海軍司令部嗣於109年9月30日完成合約設計,包括船體設計及模擬儎臺等多項先期研究,惟據其依合約設計評估作戰運用及整體效益後,認定無法滿足作戰需求,已於109年12月10日呈報國防部辦理現況結案,是項艦艇籌建亦顯無成果。
(三)「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籌建案」已2度延長辦理期程,籌獲時間由原107年度延至111年度
海軍司令部於105年度提出「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籌建案」,規劃籌購特種作戰突擊艇、硬殼充氣艇及隨艇附加裝備,計畫經費8億2,224萬1千元,納入105-107年度辦理。惟因106年辦理3次開標均流(廢)標,海軍雖於106年度修訂投資綱要暨總體計畫書並將辦理期程修訂為105-109年度,然採購爭議仍不斷且考量市場行情變動,爰於108年度重新辦理整體作戰需求文件修訂,執行期程再展延為105-111年度(詳表1),完成期限距原規劃已延宕4年(由107年度展延至111年度),不利建軍備戰任務之遂行。
表1 海軍司令部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籌建案歷次計畫期程修訂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計畫核(修)定日期
計畫總經費
計畫期程
103.12.29
822,421
105-107年度
106.6.20
822,421
105-109年度
108.7.23
822,421
105-111年度
資料來源:國防部所屬各年度預算書,本報告整理。
(四)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因部分戰係裝備研發進度延遲,迄未與中科院簽訂委製協議書,已連續兩年辦理預算報繳
為負責台海偵防、外島運補護航、維護海上交通線安全、支援戰訓及執行護魚等任務,海軍司令部「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計畫於107年8月29日經國防部核定,總經費245億4,916萬2千元,納入108-115年度編列預算。揆本案海軍司令部規劃將全案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籌辦理,108-111年度分別編列預算1億6,791萬5千元、6,051萬5千元、1億621萬5千元及571萬5千元。惟因中科院相關科研專案計畫進度未如預期,海軍司令部迄今未與中科院簽訂委製協議書,108年度及109年度分別辦理預算報繳1億6,392萬8千元及5,567萬9千元(占各該年度該計畫預算比率分達97.63%、92.01%)。按海軍在艦艇科研計畫未確切提出可行評估前,即提出計畫並編列高額預算,占用有限國防資源額度後,又因無法執行而需報繳國庫並成為無效益預算,實有待檢討。
綜上,國艦國造為推動國防自主重要政策之一,海軍並以批量、循環及長期規劃等方式,陸續提出潛艦、飛彈巡防艦、新型獵雷艦、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等多項軍事投資建案,然揆部分建案因故停止執行或結案、部分建案延宕辦理期程、部分建案編列預算多年卻尚未簽訂委製協議書,海軍司令部允加強各項建案計畫之事前評估及事後督導作業,俾降低計畫與執行間之落差。
(分機:1924 曾文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