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地方政府普遍存有自有財源不足之情形,而應負擔之鐵道建設計畫經費龐大,恐排擠地方政府建設之經費,說明如下:
(一)地方政府自有財源多不足以支應年度施政所需,仰賴中央補助或舉債支應
我國現有6個直轄市(下稱6都)及16個縣市,其中6都占全國總人口約7成,其他縣市占約3成,爰歲入及歲出規模占地方政府整體之比重亦各約7成及3成,茲以108年度決算說明地方政府財政概況如下(詳表1):
1.直轄市:臺北市及臺南市預算執行結果均為歲計賸餘,其中臺北市自有財源比率為91.92%,歲計賸餘102億餘元,當年度未舉借債務並償還債務75億餘元;臺南市自有財源比率為68.62%,歲計賸餘49億餘元,債務償還數高出舉債數1億餘元。其餘4都均為歲計短絀,金額由高至低及自有財源比率分別為桃園市短絀104億餘元、77.3%;臺中市短絀48億餘元、75.82%;新北市短絀44億餘元、79.77%;高雄市短絀10億餘元、76.82%。截至108年底6都之公共債務由高至低依序為高雄市2,477億餘元、臺北市1,737億餘元、新北市1,371億餘元、臺中市1,316億餘元,臺南市605億餘元及桃園市442億餘元。
2.縣市:16個縣市中14個為歲計賸餘,2個為歲計短絀,分別為澎湖縣歲計短絀1.5億餘元,當年度無舉債並還債1.9億元;金門縣歲計短絀14億餘元,無債務。自有財源比率則以新竹市之73.52%最高,其次為金門縣之60.66%,第三高為新竹縣之55.76%,其餘縣市均未達50%,其中40%以上者計有宜蘭縣等7縣市、30%至39%者計有雲林縣市等5縣市,最低為連江縣21.35%。截至108年之底公共債務以苗栗縣之379億餘元最高,嘉義市、金門縣及連江縣均未舉債。
以上可知,我國直轄市及縣市之自有財源均不敷歲出,其中自有財源相對高之直轄市,歲出規模亦相對高,除中央補助外尚需舉債支應施政所需;而縣市自有財源比率多未達50%,年度施政所需仰賴中央政府補助比重頗高。
表1 各地方政府108年度歲入歲出及債務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歲入決算A
歲出決算B
歲計餘絀C=A-B
補助及協助收入D
自有財源比率E=(A-D)/A
債務之舉借決算審定數F
債務之償還決算審定G
債務淨增減數H=F-G
108年底公共債務I
新北市
154,147
158,548
-4,401
31,178
79.77
86,500
85,831
669
137,100
臺北市
171,725
161,467
10,259
13,875
91.92
0
7,580
-7,580
173,778
桃園市
99,321
109,775
-10,454
22,542
77.30
25,000
20,000
5,000
44,255
臺中市
120,493
125,344
-4,851
29,136
75.82
92,851
88,000
4,851
131,615
臺南市
86,501
81,575
4,926
27,141
68.62
32,000
32,148
-148
60,569
高雄市
128,584
129,622
-1,037
29,803
76.82
4,737
3,700
1,037
247,774
直轄市小計
760,772
766,331
-5,559
153,676
79.80
241,088
237,259
3,829
795,091
宜蘭縣
24,212
23,407
804
13,912
42.54
6,352
6,650
-298
20,814
新竹縣
25,707
23,719
1,988
11,373
55.76
12,230
12,230
0
16,818
苗栗縣
24,297
22,955
1,342
13,113
46.03
9,300
9,531
-231
37,925
彰化縣
47,242
47,221
21
26,101
44.75
7,800
7,983
-183
25,301
南投縣
26,599
24,770
1,830
15,860
40.37
4,170
4,409
-239
10,514
雲林縣
37,667
37,460
208
23,102
38.67
11,423
11,600
-177
21,918
嘉義縣
31,425
29,803
1,622
20,046
36.21
7,030
7,475
-445
16,185
屏東縣
42,968
40,746
2,223
26,133
39.18
3,700
4,200
-500
16,890
臺東縣
18,265
17,463
802
12,000
34.30
3,950
4,063
-113
5,025
花蓮縣
23,086
21,799
1,286
13,840
40.05
3,165
2,670
495
11,920
澎湖縣
9,805
9,963
-158
6,772
30.93
0
190
-190
1,303
基隆市
19,902
18,571
1,331
10,198
48.76
2,800
2,800
0
7,825
新竹市
19,925
19,292
634
5,276
73.52
8,300
8,329
-29
12,873
嘉義市
13,322
12,733
589
6,694
49.75
-
-
-
-
金門縣
11,632
13,078
-1,446
4,576
60.66
-
-
-
-
連江縣
4,424
4,419
5
3,480
21.35
-
-
-
-
縣市小計
380,479
367,400
13,079
212,476
44.16
80,220
82,130
-1,910
205,311
合計
1,141,251
1,133,731
7,520
366,152
67.92
321,308
319,389
1,919
1,000,403
說 明:1.本表為決算數,細項之和與合計不符係尾數4捨5入之故。
2.公共債務係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公開之「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表」所列公共債務法規範之債務,包括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及未滿1年債務。
資料來源:公共債務法規範之債務為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其餘為審計部網站之各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公開時間為每年11月或12月;本報告整理。
(二)前瞻鐵道建設計畫多集中於未來10年內辦理
據交通部資料,交通部主管於105至110年度與地方政府應共同負擔之鐵道建設計畫32項,分別編列於前瞻特別預算、交通部及鐵道局之單位預算,總計畫經費1兆7,260億餘元,分別由中央政府負擔9,117億餘元,民間投資308億餘元及10個地方政府負擔7,834億餘元,包括臺北市1,898億餘元、新北市2,195億餘元、桃園市1,116億餘元、臺中市802億餘元、臺南市36億餘元、高雄市1,490億餘元、基隆市1億餘元、新竹市247億餘元、嘉義市38億餘元及彰化縣7.78億餘元(詳表2)。
由期程觀之,上開32項計畫中,歸屬交通部、鐵道局之單位預算辦理者計15項,開始年度介於79至99年度間,尚有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新莊蘆洲線建設計畫等7項將於111至118年度屆期。歸屬前瞻特別預算辦理者17項,其中105年度(含)前開始辦理者6項,106至111年度開始辦理者11項,預計期程至113至115年度者6項、118年度者2項、119年度者8項及122年度者1項。顯示相關計畫多集中於未來10年辦理(詳表3)。
表2 交通部主管地方政府應共同負擔之鐵道建設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縣市別
列前瞻特別預算之計畫
列交通部公務預算之計畫
列鐵道局公務預算之計畫
合計
臺北市
687.90
1,210.61
-
1,898.51
新北市
1,252.38
943.17
-
2,195.55
桃園市
1,048.56
-
67.75
1,116.31
臺中市
528.70
-
273.45
802.15
臺南市
36.70
-
-
36.70
高雄市
761.17
431.58
298.09
1,490.84
基隆市
0.19
-
1.42
1.61
新竹市
247.11
-
-
247.11
嘉義市
38.33
-
-
38.33
彰化縣
-
-
7.78
7.78
合計
4,601.04
2,585.36
648.49
7,834.89
中央政府負擔數
9,117.61
民間投資
308.04
合計
17,260.54
説 明:1.原交通部單位預算之部分鐵道建設計畫於108年度起移由107年度成立之鐵道局單位預算編列後續經費,為免重複,相關計畫歸屬於現行編列預算機關。
2.本表係105至110年3月底之地方政府應共同負擔之鐵道建設計畫,不含規劃作業。
3.細項之和與合計不符係尾數4捨5入之故。
資料來源:交通部;本報告整理。
表3 交通部主管與地方政府應共同負擔之鐵道建設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名稱
期程
(年度)
計畫
總金額
中央負擔
地方政府負擔
列前瞻特別預算之計畫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8-119
1,377.92
331.32
新北市358.70
臺北市687.90
1,046.60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
109-119
1,047.93
785.95
新北市4.55
桃園市257.43
261.98
安坑線輕軌運輸系統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4-115
166.32
39.68
新北市
126.64
淡海輕軌運輸系統
102-115
153.06
87.61
新北市
65.45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4-114
502.00
185.40
新北市
316.60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第二期工程)
107-119
555.30
174.86
新北市
380.44
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G01站延伸至中壢火車站暨其土地整合發展計畫
111-119
328.04
122.11
桃園市
205.93
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
105-119
982.64
397.44
桃園市
585.20
臺中捷運藍線建設計畫
110-122
981.49
452.79
臺中市
528.70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98-115
293.60
256.90
臺南市
36.70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5-113
30.20
15.11
高雄市
15.09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二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8-119
272.69
163.42
高雄市
109.27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都會線(黃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9-119
1,440.79
803.99
高雄市
636.80
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
110-119
104.52
104.33
基隆市
0.19
新竹大車站計畫
110-118
65.33
52.40
新竹市
12.93
新竹輕軌紅線建設計畫
110-118
461.78
227.60
新竹市
234.18
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
106-115
238.98
200.65
嘉義市
38.33
合計
9,002.59
4,401.56
4,601.03
列交通部單位預算之計畫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新莊蘆洲線建設計畫
87-111
1,676.90
1,233.02
臺北市297.73
新北市146.15
443.88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松山線建設計畫
93-105
499.30
141.24
臺北市
358.06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信義線建設計畫
93-104
338.62
104.99
臺北市
233.63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信義線向東延伸段
99-113
93.70
15.14
臺北市
78.56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萬大-中和-樹林線
99-116
741.78
203.07
臺北市242.63
新北市296.08
538.71
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第一階段)
93-109
699.73
214.59
新北市
485.14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續路往土城線延伸頂埔
97-105
76.27
60.47
新北市
15.80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路網建設計畫
79-112
1,839.63
1,201.75
高雄市329.84
民間投資308.04
329.84
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系統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計畫
92-109
165.37
63.63
高雄市
101.74
合計
6,131.30
3,237.90
2,585.36
列鐵道局單位預算之計畫
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
98-106
27.27
25.85
基隆市
1.42
臺灣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
99-118
138.00
70.26
桃園市
67.75
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
95-109
310.45
302.03
臺中市
8.42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含左營及鳳山)」
95-114
998.69
700.61
高雄市
298.09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94-111
593.37
328.34
臺中市
265.03
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
95-105
58.85
51.07
彰化縣
7.78
合計
2,126.63
1,478.16
648.49
説 明:1.原交通部單位預算之部分鐵道建設計畫於108年度起移由107年度成立之鐵道局單位預算編列後續經費,為免重複,相關計畫歸屬於現行編列預算機關。
2.本表係105至110年3月底之地方政府應共同負擔之鐵道建設計畫,不含規劃作業。
3.細項之和與合計不符係尾數4捨5入之故。
資料來源:交通部;本報告整理。
綜上,為建構安全便捷之鐵道建設,以因應我國未來經濟發需求,中央政府透過前瞻特別預算加速推動鐵道建設,故近年度之鐵道建設較往年密集推動。而部分計畫需由地方政府負擔部分建設經費,惟地方政府自有財源多不足以支應年度施政所需,龐大之鐵道建設經費將造成不小之財政負擔,是以,相關計畫之推動允宜審酌地方政府之財政能力及執行量能,妥善配置資源,以免影響其他地方建設之資源,俾利地方基礎建設之均衡發展。
(分機:8669馮于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