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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一四、現有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基礎設施與儲能、電網及電力調度等均亟待強化,俾利供電穩定及擴大綠能產業綜效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推動能源轉型及帶動綠能產業發展,105年度至111年度中央政府投入綠能建置經費,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合計約738.42億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至3期(106-111年度)特別預算編列綠能經費共272.78億元,總計為1,011.2億元。經查:

(一)近年我國辦理離岸風電基礎設施、台電公司風力發電暨電力網計畫概述

我國雖具優異離岸風能資源,然國內相關產業卻未累積足夠案例供後續開發案依循,為營造離岸風電友善開發環境,「風力發電4年計畫」亟須積極完成離岸風電基礎建設如風力機組裝碼頭、水下基礎碼頭及輸配電網等項。另台電公司111年度亦賡續進行4項風力發電計畫(詳表1),分述如下:

表1 有關離岸風電基礎建設、電力網及台電公司風電計畫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編列單位及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經費來源

期程(年度)

碼頭及產業專區

經濟部-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

4,262,858

前瞻特別預算

106-109

交通部-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

2,800,000

前瞻及港務公司營業基金

106-109

電網

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

60,679,149

台電營業基金

107-114

合計

67,742,007

風力發電計畫

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

25,180,395

台電營業基金

104-111

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

57,323,960

台電營業基金

108-114

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陸域)

1,446,000

台電營業基金

102-111

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陸域)

3,470,000

台電營業基金

106-113

小計

87,420,355

說 明:表列台電公司風力發電計畫係列示111年度仍在執行之計畫。

資料來源: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決算資料及經濟部提供(110年9月6日)。

1.交通部—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該計畫規劃以臺中港作為離岸風電產業園區及作業基地,期程106-109年度,總經費28億元(前瞻預算18.5億元、港務公司營業基金9.5億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4.07億元(前瞻決算14.57億元、港務公司營業基金9.5億元)。依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09年度各部會績效檢討報告,該計畫已如期完成工作指標及進度。

2.經濟部—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為推動海洋工程技術自主化與產業化,經濟部能源局辦理該計畫,規劃建置海洋工程區暨培訓與研發3個中心,並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項目執行,經調整後第1至2期預算數合計42億6,285萬8千元,決算數39億5,154萬1千元。截至109年底該計畫總累計進度預定100%,實際99.60%,進度落後0.4個百分點,主要係港池疏濬工程及深水池新建工程落後所致。

3.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107-114年度):目的係提供桃園離岸風力1.1GW及彰化離岸風力6.5GW之併網容量,滿足離岸風力業者併網需求。該計畫總經費606億7,914萬9千元,109年度預算執行率達99.31%。

4.台電公司—風力發電計畫:為發展風力發電,台電公司於111年度賡續辦理4項跨年度風力發電計畫,總經費合計874億2,035萬餘元,其中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108-114年度)及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102-111年度)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1.05%及62.67%。

(二)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經審計部提出規劃未周而延宕期程之審核意見

審計部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針對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提出審核意見略以,計畫核定後能源局未積極規劃及辦理相關採購案件委外事宜,對三中心建築物空間規劃有欠周延而延宕計畫執行期程,無法如期於108年底前完成三中心建置及109年1月起試營運;另深水池規劃未盡周妥,未審慎估算深水池工程預算金額及辦理採購發包事宜,致須調整工程費及修正計畫展延期程8個月。

(三)台電公司雖規劃114年度儲能及電力調度,以因應再生能源併網,惟現有儲能及電力調度能力仍待提升

間歇性再生能源如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對電網衝擊風險提高,為解決大量再生能源併網所造成之負面影響,儲能技術為可能解決方案之一。考量我國114年度再生能源占比將達20%,為維供電穩定,詢據台電公司對儲能及電力調度規劃如下:

1.儲能電池規劃:109年度完成示範場域(MW級)建置作業,110-111年規劃啟動東林變電所、台南鹽田光電站、路園變電所等儲能系統建置合計53.4MW。另預定114年由電池儲能設備提供系統額外590MW輔助服務,平時協助因應再生能源間歇性,事故時協助系統可承受一部最大機組跳機,不觸及低頻電驛動作跳脫用戶負載。

2.電力調度方案及措施:參考國外再生能源調度運轉經驗,宜導入電力交易平台機制,開放儲能系統、需量反應及自用發電設備等分散式資源加入電力網提供輔助服務等。

台電公司雖預計114年度由儲能電池提供590MW輔助服務,惟該公司110-111年儲能系統建置合計僅53.4MW,差距仍大。至於電力調度採需量反應等措施乙節,依台電公司提供資料,107至109年度需量競價實施電費扣減金額分別為6.95億元、2.47億元及2.01億元,占同期間電費收入5,698.57億元、5,728.48億元及5,841.88億元之比率為0.12%、0.04%及0.03%(詳表2),電費扣減金額及占比皆逐年下降。另110年5月17日晚間台電公司實施分區輪流供電,據該公司表示由於大修機組不及因應激增用電,雖調度水力機組、安排民營電廠提早上線及促使大用戶抑低負載,仍不得不實施分區輪流供電。考量109年度需量競價扣減電費占電費收入比率已低於往年,即便採行大用戶抑低負載等電力調度措施,仍難以避免分區供電窘境,顯示整體電力調度措施亟待強化。

表2 107年度至109年度台電實施需量競價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需量競價實施電費扣減金額

6.95

2.47

2.01

電費收入

5,698.57

5,728.48

5,841.88

比率

0.12%

0.04%

0.03%

資料來源:需量競價實施電費扣減金額由經濟部提供。電費收入參考台電公司107-109年度決算書。

(四)太陽光電及風電饋線因需配合設置場址布建,為因應太陽光電及風電完工後饋線需求,允宜及早確認設置場址

太陽光電饋線需配合太陽光電開發區位進行調整。106年度至107年我國盤點太陽光電推動專區包括農委會嚴重地層下陷18區、黃金廊道,經濟部鹽業用地、水域型光電及地方政府規劃台西綠能養殖專區,其中潛力案場以雲林縣為主。由於目前開發型態已改變,政府規劃設置太陽光電潛力案場改以農委會盤點(如漁電共生、不利耕作區、畜禽舍農糧製儲銷設施屋頂等)轄管私人土地為大宗,搭配各部會大型開發專案與民間自行開發案場,以達光電114年20GW目標。台電公司配合政策方向轉移,需配合開發區位動態調整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

另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經濟部已於110年7月23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及海域範圍敏感區域供開發業者參考,雖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針對離岸風電所需輸配電網已擬定長期(115年以後)引接至麥寮六輕塑化併網點3.5GW等規劃,惟考量台電公司輸配電網等建置仍受業者實際申請場址影響,允宜及早確認開發商之風場場址及獲配裝置容量,俾利建置調整所需之變電所、開閉所及輸配電線路工程。

綜上,為利太陽光電及風電之長遠發展,允宜盤點風電及光電所需基礎設施,並強化儲能、電網及電力調度等措施,俾利供電穩定及擴大綠能產業綜效。

(分機:1925 賴欣憶)